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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电影《变形金刚 4:绝迹重生》中的中国化元素?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5 阅读数:人阅读

 

变形金刚4》是对所有有着正常智商和欣赏能力的观众的侮辱,这一点基本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了,不过让我们没想到的是,电影上映后,片方和植入广告商居然又来侮辱了我们一次,而且侮辱得更加肆无忌惮旁若无人。

4”众多生硬的植入广告里面有一段尤为扎眼:临近结尾时,擎天柱带着机器恐龙军团降落在剧情中“香港附近”的山谷里,降服恐龙军团之后三步两步就冲进香港市区大杀四方——当然,这里的山谷是花了大价钱买植入广告的旅游区重庆武隆天生三硚景区,没错,就是《黄金甲》里那个黑衣人满天飞的山谷。

作为电影,为了“艺术效果”而在距离香港上千公里外的重庆给“香港附近的山谷”取景当然无可厚非,不过一来香港和重庆压根不是一个气候带,转场之间哪怕外国人看着也会颇为跳戏,另一方面这两个地方也都是影视剧中经常出镜的场景,生拼硬凑在一起就好像小时代主人公坐在陆家嘴喝咖啡远处的背景却是央视大裤衩,虽烂片亦不能承受这样的荒谬。

这样的无厘头的安排当然引起了掏出600万人民币外加接待剧组取景拍摄的武隆景区的不满,景区方面从电影上映便开始高调抗议,随后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和派拉蒙以及派拉蒙的中国小伙伴们打起了官司。

坦白讲,一开始我们还有一些“这厮玩了那么多恶心的植入广告,终于被人砸了场子”的暗爽,不过当官司真正开庭的时候,我们还是吐了一口老血。武隆景区起诉的原因并非“重庆一步到香港”导致的剧情bug,而是电影中没有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呈现“中国武隆”标识,景区方面甚至向法院提出,要求片方在电视和DVD平台上的电影中用“技术手段”把武隆的标识“P上去”。也就是说,景区方面要求电影向观众明示,这个在电影里和香港一山之隔的地方,位于中国重庆的武隆。

派拉蒙这边的回应则更加生猛,人家说,我们“将剧情中最重要情节转折点设定在了武隆天生三桥景区拍摄的片段中”,对景区“已经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由于公映时已过有关部门核发,来不及修改地标字样,在随后DVD载体发行、电视及数字播放平台上已经添加了字幕进行了“补救”,公映版未植入,只算不完美、不完整,不存在违约一说。

我们实在没法想象买来DVD看这部“电影”的朋友看到这条“DVD特供”字幕会是怎样一种心情。电影本身是一种造梦的艺术,如果看阿凡达时候字幕显示悬空山脉是拿张家界P的,看拯救大兵瑞恩的时候字幕显示德军的虎式坦克其实是用T34扮上的,你会是什么感觉?反正如果是在B站,敢这么发弹幕的哥们全家应该都被慰问一个遍了。

把整件事从头梳理一遍,武隆景区当初掏这600万大洋,想的肯定是要让爆炸贝找个辙,让擎天柱们来重庆武隆溜达一圈。说不定景区这边还看了一眼电影剧本,然后心想反正你们已经从(到处是建行ATM机的)美国德州莫名其妙就打到香港来了,再来趟重庆也不算啥吧。美国人说不定也看了一眼剧本,心想反正我们的剧本已经被你们的广告塞得没法看了,干脆就闭着眼睛胡蒙吧。

两种想法南辕北辙,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完全无视了一部电影的剧情和逻辑,以及电源观众的智商和感受。不知判案的法官闲暇时是否坐进电影院看过这部“电影”,判案的时候又是否憋着一股怨气。总之,法官在判决书里认定,电影中的呈现方式“确实没有在客观上达到向大量未到过武隆的观众推广景区,扩大知名度的效果”,从而认定片方未能完全履约,判决其赔偿景区各项损失200多万。眼看这起拖了两年的官司最终落判,我们却不禁在想,下一步会不会有个观众站出来,起诉派拉蒙完全没有尽到对于观众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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