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高法院是怎样的存在?大法官能拿多少工资?
美国是采用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之间,更多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因此,美国的法院系统,主要分为联邦法院系统,以及州法院系统。
根据维基百科的数据,全国约98%的案件,都是由州法院审理、审判、终审。联邦法院主要审理两个或以上的州之间的纠纷、违反联邦法律、国际条约、美国宪法、海洋商业法、破产法等有关案件。
联邦法院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94个联邦地区法院、13个联邦上诉法院(亦称“巡回法院”),以及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的现任9名大法官
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法》设置的,其他的联邦法院,则是通过国会设置的。通常情况下,最高法院每年处理的上诉案件,大概只有100件左右。大部分的案件,都在上诉法院获得了终审。
Justice
在英语中,Justice的原意是公平、正义;Judge的意思是法官。但在美国,Justice可以特指最高法院的大法官,Judge则是一般法院的法官。显然,美国人对于大法官的期望、要求,会更高一些。
从1869年开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固定为9人。他们都由总统提名,并经过国会参议院的投票确认后,才能出任大法官一职。
约翰·罗伯茨
其中,有一人为首席大法官。大多数情况下,首席大法官在任职前,并没有在最高法院工作过,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就是如此。他于2005年9月被时任总统小布什提名为首席大法官,之前是上诉法院的法官。
相比其他8个大法官,首席大法官可以在各种审判、会议中第一个发言,在总统就职仪式中担任监誓人,并在总统弹劾过程中,担任参议院的审判主席。
根据最新的数据,首席大法官的年薪为28.67万美元(约合191.8万元人民币),大法官的年薪约为27.42万美元(约合183.4万元人民币)。相较之下,美国总统的年薪为4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都是终身制,一旦获得参议院的确认任命,他们可以保留自己的职位,直到去世。除非,他们自愿退休、辞职,或者遭到参议院的弹劾。目前,还没有大法官被弹劾的事例。
三权的一环
美国号称是“三权分立”,最高法院是“三权”的重要一环。相比另外“两权”的总统、国会,最高法院显得更加保守一些,时常会脱离最新的民意。
就比如在本周,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在联邦政府的层级上,剥夺了美国妇女的堕胎权。但是,如果我们看看主流的民调,大多数都是支持堕胎的,而且支持的比例很高,反对的比例很小。
例如6月21日《经济学人》杂志和YouGov的民调,有32%的美国民众反对堕胎,50%的民众则表示支持。在女性受访者中,支持的比例则高达58%。
显然,美国的主流民意是支持堕胎的,但最高法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开起了历史的倒车。
从制度设计上来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我们看到,自由派的运气非常糟糕,因为9名大法官中,有6人是保守派,只有3人是自由派。
特别是,一些保守派的大法官还很资深,比如克拉伦斯·托马斯。他于1991年10月被时任总统老布什任命为大法官,至今已有31年的时间,差不多是两代人了,思维会更加的保守。正因如此,美国最高法院才会做出违背主流民意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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