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普法】一张图带你解读新预算法
历经四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预算法出台20年以来做的首次修改。
一周一练小测试
1新预算法自( )起施行A.2014年9月18日
B.2014年8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D.1995年1月1日
答案:C
2财政转移支付包括( ),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A.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B. 中央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C.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乡镇、村(居)的转移支付
D. 中央直接对乡、民族乡、镇等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答案:A
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 )代表参加。A.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
B.财政局
C.审计局
D.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4按新预算法要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
B.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
C.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D. 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在三十日内下达预算;
答案:ABC
5按规定,某市财政局有违反法律规定,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行为的,可以对其采取( )等制裁措施。A.责令改正
B.追回使用的资金
C.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D.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答案:ABCD
新预算法的十大亮点
新修改的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 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社会各界的关切,在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预决算原则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十个亮点。
01
匡正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
新修改的预算法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修改的预算法对立法宗旨进行了几乎全新的修改,增加了调整范围的规定,成为修改预算法的指导思想,极大地提高了新法的定位和作用。
02
厘清预决算原则
原法第3 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新修改的预算法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增加“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原则,并将“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统一为“勤俭节约”原则,同时赋予“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原则以新的内涵,使这些原则成为贯穿新法始终的红线和灵魂。
02
充实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新修改的预算法第5 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横向明确了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分别对其概念、范围和编制原则、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做出规范。
04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无疑是预算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改的预算法疏堵结合,开了前门,堵了后门,修了围墙,对地方政府举债作出了具体规定,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05
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新修改的预算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比较系统的规范。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06
建立预决算公开透明制度
近年来各地在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和扩大这一改革成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新修改的预算法对预决算公开透明做出了比较全面、明确、具体的规定。
07
提高预决算编制科学性
预决算编制涉及编制权配置,预决算收支分类、周期和编制流程。新修改的预算法要求预算收入预测数据和支出预算定额真实准确,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合理规范,预算资金安排和数字指标稳妥可靠。
08
增强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规范性
预算经过人大审查批准之后,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收支计划。新修改的预算法要求依法组织收入,严格落实支出安排,确保资金及时用于预算项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09
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
审查批准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总结近年来各级人大的实践探索好成功经验,新修改的预算法完善了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一系列规定。
10
强化法律责任制度
针对法律责任规定比较模糊问题,新修改的预算法将法律责任从3 条3 款增加到5 条25 款。如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违反预算法规定,除了责令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外,新预算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人民网
综合:何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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