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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1 阅读数:人阅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049,629,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0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038,221,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97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11,408,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537,2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168,1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061,0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0%;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9,173,50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0%;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168,1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553,2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5%;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537,2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168,1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537,2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168,1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1,091,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061,0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0%;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8,430,1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061,051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0%;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4%。

  (十三)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048,553,28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5%;反对1,075,8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薛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薛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届董事会届满,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47,859,33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0,490,203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文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文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届董事会届满,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47,864,83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9%。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0,495,702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可鑫、辛爽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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