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副局长被判10年半!37岁成副市长,非法收受财物共903万余元
3月28日,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郭杰受贿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红星新闻注意到,郭杰博士后毕业后,其仕途不可谓不顺利。他37岁时,就已经担任七台河市副市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2月,被告人郭杰利用担任七台河市市长助理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七台河市副市长,七台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产能扩储、安全事故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3万余元。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郭杰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违法所得部分追缴,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73年出生的郭杰为湖北孝感人,2002年前,他在昆明理工大学先后完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学业,此后在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完成博士后学业。
2004年7月博士后毕业后,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出身的郭杰来到“煤城”黑龙江七台河市,担任市长助理。2007年起,郭杰先后担任七台河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七台河市副市长、七台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2010年1月担任七台河副市长时,郭杰仅37岁。
公开简历显示,2016年11月,郭杰进入省城,担任黑龙江省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10月任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3月1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郭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7月,郭杰被依法“双开”,其违纪违法细节也被披露。“双开”通报指出,“经查,郭杰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跑官要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双开”通报还指出,郭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违背组织原则,擅离职守,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经济上贪敛钱财,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权色交易,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当地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生 苗睿
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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