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源公车已有3000辆!秘诀何在?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山东新能源公车已有3000辆!秘诀何在?
这场新闻发布会中有答案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截至目前,山东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省本级分别在省委、省政府、山东大厦、机场等机关办公院落、住宅区和公共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守波用一组数字展示了山东在公务出行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成果。
多措并举 取得新成效
成绩背后有哪些秘诀?王守波介绍,山东省主要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备比例、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部门协同联动以及建立推广制度机制等措施,来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在政策导向上,注重顶层设计,将“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作为硬性规定写入《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在《山东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又明确提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实现100%”的要求。2021年出台《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全省联动采购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实现新能源汽车采购“全省一张网”。去年8月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意见》的出台,为山东省市县三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今年出台的《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
有了政策导向,山东开始调整新能源公务用车的配备比例,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山东省‘十三五规划’关于‘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50%以上’要求,2016年至2017年,在我局为省级党政机关配备更新的100辆公务用车中有30辆为新能源汽车。2018年,我局根据‘四减四增’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省级机关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该年度省级党政机关按计划配备更新的81辆公务用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2018年之后,省级党政机关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各市均参照省级机关有关规定执行。目前,省级党政机关共配备新能源汽车300多辆。”王守波介绍说。
成果初步显现,地方示范引领作用也逐渐明显。按照“政策引导、配套支撑、出行高效”的原则,山东省支持青岛等市先试先行,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为绿色公务出行提供便利。青岛市“创新推广新能源汽车 积极引领绿色公务出行”案例入选山东省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最佳示范案例。
在公务出行租赁社会汽车方面,山东省明确要坚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优先”的原则。青岛、东营等市的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已实现正常运营。博兴县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2021年通过“分期租”方式配备23辆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辆。
推广新能源汽车,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加分项。王守波介绍,山东省机关事务局积极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发出倡议,推行“135”绿色出行理念,倡导干部职工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营造“低碳绿色环保”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以“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生态文明”,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节约型机关等内容为主题,联合山东省财政厅等单位,多次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搭建公车主管部门、使用部门与汽车厂家对接交流平台,展示省内外知名企业新能源汽车车型,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广泛应用。
短板尚存 仍需精准攻坚
山东省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短板需完善。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长黄仕群介绍,目前短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发展不平衡。16市推广应用差异大,有的市新能源汽车占比过低。二是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率偏低。存在用油多用电少、充电桩“建而未用”或充电率低等现象。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边远山区和基层乡镇等地,有些地方还没有配备新能源汽车,未建设配套充电基础设施。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从主观上讲,是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认知存在模糊认识。从客观上讲,主要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县、乡(镇、街道)财政资金不足,道路交通不便等。”黄仕群说。
黄仕群透露,山东省将抓住落实《意见》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能源汽车推广难点和痛点问题,守正创新、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制约难题,切实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在政策指导方面,我们将结合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在全省进一步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对《意见》贯彻实施的政策解读,督促各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出台落实措施,确保《意见》落地落实出成效。与此同时,扎实做好2023年度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工作,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强《意见》实施的组织协调,强化对全省16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业务指导工作。”黄仕群介绍说。
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充电配套设施建设也必须跟上步伐。黄仕群表示,山东将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应建尽建”的原则,在充分使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金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科学搭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互补的充电平台,对不具备充电桩建设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便携式充电,为高效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消除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充电焦虑”和“里程焦虑”。
为保证政策落地有声,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山东也会有更严格举措。“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建立工作调度、考评机制,不定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有关部门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巡视和审计。对落实工作不力,应配不配、应建不建,推诿扯皮及消极应对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王守波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结合国家和省级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活动,在全省推动公务用车管理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创新,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践创新,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专项领域建设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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