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时德国的边区马克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题主,其实这是一个翻译+历史问题。
首先,需要明白这里的“马克”的含义。
此处的“马克”,来自于德语(die) Mark,词源追溯起来,来自于古日耳曼语(Proto-Germanic)里的单词: *marko,与拉丁语里的margo同源,都来自于古印欧语(Proto-Indo-European)的词根:*mereg-,含义均表示“边缘”、“边界”、“边境”、“边疆”等等。例如罗马历史上有名的日耳曼蛮族马科曼尼人(Marcomanni),这个称呼的本来含义即是“住在边境的人”。
所以,题主你在题干里面的“边区马克”这四个字,就出现了语义重复/冗语的现象。例如有的时候,Mark也会被称为Grenzmark,直译过来就是“边区马克”(Grenze在德语里亦有“边境/边疆”的含义,不过该词来源于古斯拉夫语(Proto-Slavic): *granica,被13世纪普鲁士地区的条顿骑士团国给借用了过来)。
但是呢,这一现象反而解答了你至少一半的问题。为什么?因为中世纪欧洲的“马克”领地,与其它采邑/领地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的地理位置位于一国的边疆/边境。
其次,除地理分布这一最大区别外,“马克”与其他采邑相比还有其它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马克”领地的统治者身上。
先说背景,“马克”的建立,最早来自于查理曼。
我们知道,欧洲采邑制的建立来自于查理曼的祖父查理·马特尔,他通过剥夺政治上的贵族对手(例如纽斯特里亚的宫廷贵族、伯爵等)以及叛逆的教会主教等人的地产,并将其分赐/“租借”给自己的忠诚的部下、臣仆(例如奥斯特拉西亚国王内的忠诚贵族,或者阿勒曼尼公国内跟随查理马特尔的贵族),而且封臣获得的采邑当时只能终身享用,无法世袭。但是这些采邑中,多数都在法兰克王国的内部,靠近边境的较少。有一个原因在于,当时法兰克王国还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边境,无论是王国北部的弗里斯兰人(Frisians)、萨克森人(Saxons),西部的布列塔尼人(Bretons)、西南部的阿基坦分王国至少处于半独立状态,东南部的伦巴底人(Lombards),边境上的各民族都还没有臣服,而且对东部的图林根和巴伐利亚等公国的统治也并不算稳固,更远的地方还有阿拉伯人、斯拉夫人、阿瓦尔人和丹麦人等“蛮族”在骚扰边境。
到了查理大帝时期,也就是8世纪末和9世纪初,整个法兰克王国/帝国的版图较8世纪中叶已经有了显著的扩大,首先是弗里斯兰和伦巴底王国已经被彻底征服,经过几十年的鏖战,虽然还会出现叛乱,但是萨克森人也臣服于法兰克人,逐渐皈依于基督教,阿瓦尔汗国也被打败,原先的领土被斯拉夫人和保加尔人占据。此外,随着政治上的角力,以及法兰克贵族和主教的不断渗透,阿吉洛夫家族(Agilolfings)失势,桀骜不驯的巴伐利亚公国也臣服于法兰克的宫廷。不过在西南方,由于西班牙远征的失败,对阿基坦分王国的统治并不牢固,对于比利牛斯山脉地区的渗透十分有限。
在这一背景下,虽然王国/帝国的边境外主要都是拜占庭人、西/南斯拉夫人、保加尔人、丹麦人、巴斯克人和摩尔人等,但边境内侧的主要都是刚被征服的其它民族/公国,因此查理曼的统治无法有效地控制到这些边境地区。针对这种情况,同时为了防御外族的骚扰与入侵,他将边疆区的领地分赐给属下的时候,会授予对方更大的统治权力,例如可自行设计、建造城堡等军事要塞,比王国/帝国中心地区的领地内拥有更多的低级别封臣/扈从等,独立动员军队保卫自己的领土等等。因此,边疆区/“马克”领地的统治者较普通采邑统治者拥有更独立的地位,并握有更大的军政权力,尤其是军事权力。而且,由于地理上处于偏远的地方,法兰克的宫廷对其影响也是鞭长莫及。于是,还会出现一种情况,即某一“马克”的统治者都是来自于同一家族的成员,例如“比隆马克(Billung March/Mark der Billunger)”。有的非常遥远的边疆区的统治者,其家族不仅是来自当地的望族,而且法兰克宫廷与它的关系更像是羁縻。
此外,再补充一点。在立法上,在法兰克的核心地区,其法律基本是以萨利克法(Lex Salica)为基准,但是在边疆区,统治者可以因地制宜,要么几乎以当地的习惯法为统治准绳,要么将当地的习惯法与萨利克法结合起来。所以,这也是“马克”采邑的统治者拥有更高的自由度的一个体现。
所以,“马克”的统治者(margrave/Markgraf)的职能,更像边疆区的一位军事总督,最主要的任务是防卫边疆的同时,治理边疆区的人民。
再次,让我们回到语言学和翻译的问题上来。
我刚才有提到“马克”的统治者的德语单词是Markgraf,其中Graf来源于中古希腊语γραφεύς,原义为“书写”,但是被借用到德语里面后成为了“伯爵(count/comes)”的意思。因此,“马克”采邑从地位上来讲,表面上与法兰克王国/帝国境内的普通伯爵领/伯国(Grafschaft/Gaugrafschaft)是同级别的,如果直译的话,那么“马克”采邑可以翻译为“边区伯国”,或者“边区伯爵领”(Markgrafschaft),其统治者的头衔(title)可直译为“边伯”。例如,日语将“马克”采邑统治者翻译为“辺境伯(へんきょうはく)”,韩语也可将其直译“변경백(byeong-gyeong-baeg)”。而从实际的统治地位来讲,由于“马克”采邑的统治者较普通的伯爵拥有大的权力,地位其实要比伯爵高。从法兰克王国到神圣罗马帝国这一段历史来看,也出现过部分“马克”采邑升格为公国(duchy/Herzogtum)的案例,例如于889年在加洛林帝国东南部边境成立的卡兰塔尼亚边疆区(March of Carinthia/Mark Karatanien)在奥托王朝时期被升格为克恩顿公国(Duchy of Carinthia/Herzogtum Kärnten)。当然,也有出现公国被降格为“马克”采邑的案例,例如,846年原先的弗留利公国(Duchy of Friuli/Herzogtum Friaul)被降为弗留利边疆区(March of Friuli/Mark Friaul)。因此,从头衔或地位上来讲,边区伯爵(margrave/ Markgraf)介于公爵(duke/Herzog)和伯爵(count/Graf)之间。
中世纪欧洲采邑制后面的发展,其实我们也都知道这些采邑都变成了世袭制,爵位自然也可世袭。那么边区伯爵身上的军事色彩或功能性是在逐渐淡化的,而贵族阶级的色彩越来越浓厚。到了中世纪晚期或者近代,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些Markgraf都是帝国的亲王(prince/Fürst)担任,于是也会出现亲王国(prince/Fürstentum)也成为了“边区伯爵亲王国(Markgraf(en)tum)”,例如拜罗伊特亲王国(Fürstentum Bayreuth/Markgraftum Brandenburg-Bayreuth)或者安斯巴赫亲王国(Fürstentum Ansbach/Markgraftum Brandenburg-Ansbach),这些封地都位于帝国核心区,而非边疆区。
在法国境内,Markgraf这个词所对应的法语即是我们现在都熟悉的词语marquis(英语里则是marquess),即侯爵。从历史角度来看,marquis也是从西法兰克王国/法兰西王国境内的边区伯爵演变而来,到了旧制度时期(例如法国的路易十四执政时),在法国的部分侯爵,虽然头衔由国王授予,但其实是只有爵位和封地而没有以前的军事总督功能。在这里,我要补充一句,多谢知友
在英国,第一位侯爵是被金雀花王朝的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任命为都柏林侯爵的(Marquess of Dublin)的前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Robert de Vere),但不久之后便被擢升为爱尔兰公爵(Duke of Ireland)。英国历史上的侯爵含义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含义是不一样的,而且英国从近代开始,侯爵也变成了头衔,也不像其本义那样在边疆区拥有封地,而且现代史上侯爵基本上都由英国王室担任。英格兰王国虽然在威尔士和苏格兰的边境也有边区伯爵/马奇伯爵(earl of march),但是其地位一直就是伯爵,不像法国、德国那样,地位高于普通的伯爵,后来发展成了侯爵。因此,后世在翻译的时候,在中文世界里,也可以将margrave/Markgraf翻译成“藩侯”。个人感觉“藩侯”一词的翻译效果更好,因为它不仅体现了“马克”伯爵原本的含义,也于后来的历史发展以及英、法后来的marquess/marquis一词形成了对应关系,而且也对应于中国先秦的五等侯(公侯伯子男)关系。
综上所述,较普通的伯爵采邑,“马克”采邑/藩侯国/边区伯国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点:
1、地理上,在中世纪早中期,欧陆上的“马克”采邑普遍位于王国/帝国的边疆区;
2、“马克”采邑的统治者——边伯/藩侯的爵位虽然由国王/皇帝直接授予,但拥有更多的军政权力,统治地位相对也更独立,某些情况下,其统治地位堪比公爵。
3、随着历史的发展,“马克”采邑的统治者成为了后世“侯爵”这一爵位的最早来源。从爵位等级来看,边伯/藩侯/侯爵的地位,高于普通的伯爵,仅次于公爵。在神圣罗马帝国,边伯/藩侯的地位基本与宫伯/宫廷伯爵(count palatine/Pfalzgraf)和方伯/领土伯爵(landgrave/Landgraf)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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