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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张氏兄弟”案:主犯及妻子共同受贿两套房产获刑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12 阅读数:人阅读

 

安徽省颍上县“张氏兄弟”涉黑案主犯之一张志刚的违法犯罪细节,通过其妻子的一份判决书露出“冰山一角”。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马仁荔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提到,张志刚(已判刑)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伙同妻子马仁荔收受和索要他人所送的两套房产,总价值超1100万元。

张志刚 资料图

“张氏兄弟”涉黑案曾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据统计,颍上张家共有28人在市县重要部门担任公职,非法控制地产、建材等多个行业领域。包括张志刚和他的两个弟弟张志勇、张志斌在内,“张氏兄弟”黑恶势力盘踞颍上县30余年,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涉及罪名34个,其中涉嫌职务犯罪40人,涉嫌黑恶性质组织犯罪52人。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对“张氏兄弟”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张志刚无期徒刑、张志勇有期徒刑22年、张志斌死缓并限制减刑。2021年1月,张志刚的妻子马仁荔一审获刑6年,并被处罚金52万元。

三兄弟接连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刚,1968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早在1993年,年仅25岁的他就出任颍上县汤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4年后任乡党委书记。

2004年7月,张志刚进入城建领域,出任颍上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汤店经济开发区第一副书记。

担任县建设局“一把手”4年多期间,张志刚还兼任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慎城镇党委书记等职。直到2008年,随着其堂兄、有着“白宫书记”之称的张治安被查,张志刚于当年11月转为县建设局正科级干部。

不过,4年不到,张志刚再度“复出”。他于2012年4月出任颍上县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2019年4月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

2019年,张志刚所在的“颍上张家”也迎来“扫黑风暴”。这年4月19日,阜阳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检举揭发以张志勇、张志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违纪、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称,(2019年)4月17日,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在颍上县抓获以张志勇、张志斌(小名:三毛)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为彻底查清该团伙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收集该团伙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

张志勇 资料图

通告中提到的张志勇、张志斌,就是张志刚的二弟和三弟,其中张志勇时任颍上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两个弟弟被抓半个多月后,2019年5月5日,张志刚通报被查。微信公众号“聊时局”披露,2019年4月17日上午,张志勇被上级公安人员直接从会场带走;同年5月4日,张志刚被有关部门带走,警方当晚赶往其家中搜查。

家族28个官员

值得一提的是,张志刚、张志勇、张志斌的父亲张家旺,曾任颍上县委副书记。三兄弟被查背后,浮现出的是一个以“政坛家族”而远近闻名的“颍上张家”。

《南方周末》2008年7月刊发的报道《颍上“教父”张家顺》介绍,安徽颍上,在张家顺由生产队长,到谢桥镇党委书记,再到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20余年仕途中,张氏家族相继有10余人担任公职,绝大部分为当地干部:弟弟张家旺于颍上县县委副书记任上退休,大侄子张志刚时任县建设局局长,二侄子张志勇时任县委办主任;大女儿时任县教委人事科副主任,大女婿时任县地税局局长;二女儿时任县法院副院长,二女婿时任临泉县副县长。其中仕途最顺,堪称张家第二代代表,也最为张家顺寄托延续家族兴旺重任的,正是张家顺的儿子、阜阳市颍泉区委原书记张治安。

当年的报道还提到,颍上县委原书记张华琪受贿案中,张志刚、张志勇兄弟被查明曾分别向其行贿,但二人并未因此事被追究。

澎湃新闻注意到,张治安因在任上兴建了形似白宫的颍泉区委办公楼,被称为“白宫书记”。2008年,张治安被带走调查,后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治安 资料图

张治安的落马,让“颍上张家”的“光环”一度黯淡。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曾发文介绍,2008年,受“白宫书记”一事影响,张志刚、张志勇两兄弟均被调离领导岗位,而4年后,他们又双双被提拔。

全国扫黑办统计显示,“颍上张家”共有28人在市县重要部门担任公职,非法控制地产、建材等多个行业领域,导致以张志勇、张志斌为首的“张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颍上数十年并不断坐大。新案、旧案、隐案叠加,暴力、软暴力、公权力交织,加上张家几乎无处不在的“关系网”“保护伞”,让案件的办理一度阻力重重。

另据安徽省高院介绍,2019年5月,安徽省委决定,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重点交办、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氏兄弟”案,作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号专案”。

经过一年多不懈奋战,盘踞颍上县30余年的“张氏兄弟”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背后的腐伞网问题得到深挖彻查。共查实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涉及罪名34个,其中涉嫌职务犯罪40人(厅级2人、处级13人;涉黑腐败及“保护伞”17人),涉嫌黑恶性质组织犯罪52人,追缴涉案财物近6亿元。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对“张氏兄弟”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张志刚无期徒刑、张志勇有期徒刑22年、张志斌死缓并限制减刑,三人均认罪服法不上诉。

夫妻共同收受两套北京房产

作为“颍上张家”的一员,张志刚的妻子马仁荔也曾是一名公职人员。

前述一审判决书介绍,马仁荔,女,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任颍上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2019年5月被宣城市绩溪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年11月被颍上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马仁荔 颍上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图

2021年1月4日,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就马仁荔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8年,张志刚(已判刑)在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局长等职务期间,伙同妻子马仁荔收受和索要安徽盛和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时价554.8433万元和时价576.0569万元的房产各一套,为赵某在天立华府房地产、五里湖湿地公园二期、三期工程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上提供帮助。

澎湃新闻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志刚夫妇收受的两套房产均位于北京。

其中一套登记在马仁荔提供的虚假身份“马树珍”名下,购房款中的300万元由张志刚向颍上县鑫海置业总经理姜某索要后转给赵某。房子交付后,张志刚夫妇安排赵某将该房对外出租,收取房租后交给马仁荔的女儿。

另一套马仁荔本想以她儿子的名义注册公司购买,因觉得不合适,由赵某以自己外甥的名义注册公司购买,打算后期转给马仁荔的儿子。

检方还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马仁荔在获悉省委巡察颍上县以及张志勇、张志斌被调查后,多次将丈夫张志刚带回家中的犯罪所得现金220万元以及房产证等物品,转移至其父亲马某勋家中。

对此,马仁荔供述称,2017年,安徽省委巡视颍上县后,她出于担心,将家里的财物陆续进行转移。2019年4月17日上午8点多,马仁荔在自家门口看到公安民警在张志勇家中进行搜查,遂叫来亲戚吴某,让自己的儿子和吴某将家中的茅台酒、20万现金以及一些烟酒、房产证、购物卡等搬上电瓶三轮车,送到父亲家。

绩溪县人民法院认为,马仁荔伙同张志刚,利用张志刚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共计价值人民币1130.900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马仁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数额22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绩溪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均成立,该院予以支持。

同时,马仁荔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马仁荔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房产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21年1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仁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2万元。被告人马仁荔共同受贿涉案房产两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22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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