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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股权被冻闹乌龙,股权质押和股权冻结,你搞懂了吗?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2 阅读数:人阅读

 

前不久,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的股权遭冻结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

格力一季报显示,截至一季度末,董明珠持股数量为4448.85万股,持股比例为0.79%,其中1150万股处于冻结状态。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格力电器5月4日的收盘价(35.42元/股)进行计算,董明珠遭冻结的股份市值约为4.07亿元

就在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猜测格力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时,格力又是一纸更正公告发出。

公告表示:经核查,因个别信息存在录入错误,误将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中董明珠的股份状态填写为“冻结”,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董明珠的股份状态填写为“质押”

也就是说,并不存在股权冻结,单纯是一次乌龙事件。

只是这份乌龙居然是一家上市公司在很严肃的季度报当中出现的,着实罕见,稀有度堪比新闻联播中的主持人出现口误。

股权质押和股权冻结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它们对股东和公司会有什么影响呢?

No.1

股权质押是什么?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指股东为了获得借款或其他利益,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物权质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如果出质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通过折价、变卖或拍卖的方式实现债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的设立,需要双方书面订立质押合同,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仍然享有股东的管理权,但不能私自转让或再次质押被质押的股权。

No.2

股权冻结是什么?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申请对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权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股权冻结是一种司法行为,不需要被执行人的同意,由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即可。

股权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能收取或转让被冻结的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也不能设定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处分被冻结的股权,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No.3

两者有什么区别?

股权质押是一种自愿行为,而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行为;

股权质押需要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而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转让,而股权冻结期间,被执行人不能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

No.4

股权质押和冻结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1、股权质押和股权冻结都会限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架构调整,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增资扩股计划。当股权被冻结后,股东不能自由处分股权,情况严重的,或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

2、股权质押和股权冻结都会增加上市公司的风险敞口,当股价波动或债务到期时,可能引发质押股票的强制平仓或被执行人的强制变卖

3、股权质押和股权冻结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信用和形象,可能导致合作伙伴、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质疑或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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