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健乐多”杯四川省健美健身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8年“健乐多”杯四川省健美健身锦标赛将于2018年8月5日至9日在四川省红原县举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届时报名参赛。
2018年“健乐多”杯四川省健美健身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8年“健乐多”杯四川省健美健身锦标赛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8月5日至9日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城邛溪镇北郊(红原草原)。
5日报到、丈量身高,称量体重,6日技术会议,7至8日比赛,9日离会。
三、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红原县人民政府
北京峰泽中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省健身协会
四川省健美健美操协会
红原县琼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办单位:
四川中健亿科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泸州市李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国家健美健身队训练基地培训学院
(四)协办单位:
绵阳健美健身协会、德阳健身健美协会、宜宾市健美健美操协会、南充健美健美操协会、雅安健美健身协会、温江健美健身协会、成都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工商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民族学院、四川理工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师范学院、李博体育、蜀健国际健身学院、四川省健美健身自贡基地
(五)独家冠名:
“健乐多”广东佰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六)特约赞助:
1. 服装赞助“肌肉狗”北京银鹏复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2. 食品赞助“肌肉小王子”山东范府集团
四、参赛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行业体协、健美健身协会、健美健身俱乐部、大专院校、体育院系、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
五、比赛项目、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项目
1. 男子传统健美
2. 男子健体
3. 健身先生
4. 女子形体
5. 女子健身比基尼
6. 健身小姐
(二)比赛分组与身高(CM)、体重(KG)规定
1. 女子形体、健身先生、健身小姐设公开组,不分身高级别。
2. 男子传统健美分5个组别
--60公斤级:≤60公斤;
--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
--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
--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
--75公斤级以上级:>75公斤。
3. 男子健体分5个组别
--A组:身高170cm(含)以下;
--B组:身高170cm-175cm(含);
--C组:身高175cm-178cm(含);
--D组:身高178cm以上;
--E组:高校组。
4. 女子健身比基尼分5个组别
--A组:身高160cm(含)以下;
--B组:身高160.1-164cm(含);
--C组:身高164.1-168cm(含);
--D组:身高168.1cm以上;
--E组:高校组。
(三)年龄规定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国际选手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版《健美健身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二)各组(级)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三)男子健美比赛穿单色三角裤(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
(四)女子比基尼比赛方式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展示形体。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走I路线展示形体。
(五)健身先生和健身小姐比赛方式
1、预赛进行形体比赛。
2、半决赛进行形体比赛。
3、半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90秒)比赛。
(六)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黑色非紧身齐膝短裤展示形体。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走I路线展示形体。
(七)女子形体健身比赛方式
1、预赛穿黑色分体后交叉式比基尼展示形体。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分体后交叉式比基尼展示形体,禁止点缀悬垂性装饰物。
(八)男子传统健美、男子健体和女子比基尼健身分别产生全场冠军。各级比赛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参加同项目全场冠军比赛。
(九)丈量身高、称量体重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及竞赛油彩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涂抹类及膏状类油彩,详情咨询宋老师:17748760650),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十)报名后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请最迟于赛前10日告知组委会取消报名。
(十一)报名后更换比赛项目可在赛前技术会议上向竞赛裁判组提出申请。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
(二)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在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赛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有关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四)各队参加计团体总分的运动员人数不限。
八、报名和报到
(一)运动员可兼项,接受团队和个人报名,运动员跨队报名无效。
(二)请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1070413861@qq.com。
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17780463267;
联系人:凌瑶,联系电话:13881750209。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前完成运动员注册登录,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请参赛人员将参赛自选音乐以MP3格式发送至邮箱1070413861@qq.com,并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及参赛项目。
(五)请参赛人员于2018年8月5日22:00前报到。
(六)请参赛人员提前3天将到达赛区的日期和时间通知组委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计分方式根据各队运动员在各项(组)比赛中的前8名成绩按9、7、6、5、4、3、2、1计算,即获第1名计9分,第2名计7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各项(组)比赛录取前10名,其中男子健体、女子健身比基尼、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前10名授予“四川省健美健身十佳运动员称号”。
(三)各项(组)比赛不足6人时按减一方式录取,不足3人(含3人)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四)各项比赛设特别奖
1. 传统健美比赛设“最佳小腿奖”;
2. 女子健身比基尼比赛设“最佳风采奖”;
3. 男子健体比赛设“最佳风度奖”;
4.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设 “最佳表演奖”。
(五)获得团体前6名的队伍颁发牌匾。
(六)男子传统健美、女子健身比基尼、男子健体全场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四至十名颁发证书;女子形体、健身小姐、健身先生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四至十名颁发证书;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
(七)比赛奖金奖品总价值税后约10万元,按以下方式分配。
1. 男子传统健美:全场总冠军8000元、全场第2名4000元,全场第3名2000元。
2. 女子健身比基尼:总冠军5000元、全场第2名3000元,全场第3名1000元。
3. 男子健体:全场总冠军5000元、全场第2名3000元,全场第3名1000元。
4. 女子形体: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5. 健身小姐: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6. 健身先生: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八)本次比赛获各级前三名的运动员均有资格与组委会签约成为四川省健美健身全明星队队员和国家健美健身队训练基地培训学院储备导师。
十、费用
(一)参赛单位及个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建议各参赛队下榻组委会推荐的酒店食宿。
(二)比赛技术服务费每人每项100元。
十一、药物违规防范检查和处罚办法
各参赛队要分别与运动员签署防范药物违规责任书,提前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建立防范药物违规机制。
十二、其他
(一)组委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裁判员由组委会指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未尽事宜见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四川省健身协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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