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具备四个条件
昨日,我市烟草部门举行《洛阳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对涧西区、高新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经营等进行听证。
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规定,意在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对零售点进行“区域+距离”调控、距离调控和总量调控。
记者注意到,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四个条件: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互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要有适当间距,且不得相邻;三类社会特殊群体首次申领零售许可证,限制可相对放宽;经营活动涉及未成年人、外商投资、无固定经营场所、中小学、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违法建筑、征迁等,烟草部门将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后,烟草部门将公布实施新规,此前实施的《洛阳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将同时废止。(记者 赵硕 通讯员 蔡璐 王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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