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如何分配股权,6种方法教会你!
众所周知经营企业的本质就是利益的分配。只要钱分好了,一大半的管理问题就解决了。
做企业开公司无非三点:找人,做事,分钱。人对了,事就对了,但如果分不好钱,就留不住人,激发不了人,也就干不好事,干不好事情,就没得钱分。
分钱就是分股权,到底如何分股权呢?笔者从静态分配和动态分配的考虑上,总结了以下六种方法,供大家参考:
1. 静态控制权法:
这种分法最简单,一般用于创始股东五人以内的创业企业,且能明确其中一人为绝对大股东,是绝对操盘者,大家都愿意听他的。
就像“桃园三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关羽和张飞对刘备言听计从,刘备指向哪里,关张打向哪里,誓死服从。这样的团队在创业初始就已经确立了团队的绝对领导者。
这样的创业团队,团队领导者可以分到超过67%,这样不管是从实际操作还是从法律上都保证团队领导人的话语权和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他股东按照能力和可能为公司提供的贡献来分。
2. 静态科学贡献法:
公平,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价值取向。付出多,得到多,我们都愿意接受,这也是分股权的基本指导思想。但是到底每位股东贡献多少,我们在创业初期并不能实际衡量,只能先通过大致行业观察来预估。
企业有营销、管理、技术、渠道、创意、资金、生产、研发等方面,每个行业,每家企业的情况不一样,有的不需要技术,有的不需要生产,有的对资金依赖程度很低,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各方面的权重比例,然后依据每位股东的付出定出各人的比例。
3. 静态多元分配法:
这种方法在我国专用于有限公司。因为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可以实现: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分股权可以不“一刀切”,而是从四个方面:分股、分责、分权、分利来区分每位股东。
分股是指在工商登记的股;分责指工作责任到头,确定好每位股东负责的工作职责;分权,确定每位股东的权利份额,比如可以直接确定,当股东意见不合时,按照哪位的意见等等;分利就是分钱,单纯确定分钱的比例。
按照这种分法,有的股东分权多,有更多的话语权,但分钱可能会相对较少,有的股东分钱多,但没有话语权,可以按照每位股东不同的性格、需求和长处给到各位所需。
4. 股东内部股权重新分配法:
将股东分为出钱和出力两部分股东,设定当公司利润额或者业绩达到某一数据时的分配比例时,如何分配股权。最后的金额计算是按照超额累进来计算。这样,利润越高,双方的所得都是越高,同时激励出力的股东好好干。两种股分好后,再在出力的股东中,按照各自贡献来分。比如下表:
利润额 出钱股东 出力股东
500万元 80% 20%
1000万元 65% 35%
2000万元 50% 50%
5000万元 35% 65%
1亿元 20% 80%
这种分法适合,股东当中存在单纯出钱的大头股东的情况,比如一位大老板出钱,一位技术员工出力来合作新项目等等情况。
5. 动态分期兑现法:
企业一般分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转型期四个阶段,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各个阶段的时间长短不同。
这种分法将企业按照时间在企业的初创期分出几个发展阶段,股权共100%,按照权重分割到各个阶段,比如第一阶段20%,第二阶段30%等等,全部将100%分完;然后每个阶段确定该阶段的发展目标,将该目标分解到每位股东,“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每个阶段到期后,按照每位股东完成情况,分该阶段的股权比例。当初创期结束后,100%的股权就全部分完。之后就是比较固定的股权机构。
如果某位股东第一阶段后退出,那么该股东只能分到第一阶段的股权,如果第三阶段有新股东加入,那么新股东就可以分到该阶段的相应股权份额,而新股东的加入并不影响其他股东在前两阶段的贡献所分到的股权。
有贡献就有股权,没贡献就没股权,且有具体的考核数据来定每个阶段的股权比例,这样不管对新股东还是原创始股东都是相对公平的分法。
这种分法还可以适用于部分股权分期兑现。
6. 设立股权池法:
一开始企业就设立一个股权池,股权池的作用很多,员工激励、投资人加入、新股东加入等等,而在此方法则用处在于存放股权。
确定公司的阶段性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每位股东,然后根据股东的完成情况,进行股权分配,没有达成目标的股东未分的那部分股权就放入股权池,而对于超额达成目标的股东,则可以分到股权池中的股权,这股权就是奖励股权。
这种分法旨在激励各位股东努力工作达成目标。
这几种分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应用。股权贯穿企业全过程,企业在发展,股权也在变动,任何分法都不能一蹴而就,股权分配一定是不断变化的。愿每家企业都能分好股权,使用好股权,避免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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