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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系列1:联邦是个什么东西?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7 阅读数: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美国由50个州(State)组成,很多人常常把美国的州类比成我国的省(Province),两者都是一个国家的组成部分,但其意义完全不同。美国的国名叫做”合众国“(United States),意思就是把众多国家合在一起形成的一个”联合国“。相比之下,联合国英文是United Nations,而State和Nation都有”国家“的意思(Nation还有”民族“的意思,所以联合国还可以理解为”全世界各民族联合起来“)。像美国这样把多个小国家”合在一起“的制度就叫做”联邦制“(federation),所以我们经常听说”美国联邦政府“、”联邦调查局FBI“等等机构,这里的“联邦”就是这么来的(”联邦快递“不是啊,它只是一家私人公司)。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国家。

为什么我要知道这个?

你可能要问:“我是来了解美国社会和文化的,对政治不感兴趣。它是不是联邦制跟我有什么关系?”

因为政治可不光是电视报纸上那些政客的事情,它决定了一个国家管理的基本方式。不了解这个,就很难理解美国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事情,所以说理解这个问题是了解美国社会的基础。

联邦制是主流,大一统才是奇葩

中国人对于大一统是太熟悉不过了。毕竟,我们从两千多年以前秦始皇开始,就一直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虽然其中有改朝换代、分分合合,但大一统的理念始终根植于我们每个人心中。从帝王到百姓,每个人都觉得国家统一才是常态,”分久必合“是人间正道,就像现在我们每个人都自然而然的觉得台湾是我国的一部分,无论那个小岛上的人蹦跶的有多凶。

很正常对吧?

但是如果你放眼到全世界,七大洲四大洋上下五千年,你就会发现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也就是说,从世界上来看,”分“才是主流,”合“反而是奇葩。

你说”不对啊,你看现在的美国、俄罗斯、加拿大都是大一统啊,历史上的大帝国多了去了,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等等不都是大一统吗?“

现代的美国、俄罗斯和加拿大这些大国全都是联邦制。历史上的大帝国绝大多数都是封建制。

”封建制啊?那我知道,我们自己也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制,直到清朝灭亡才结束,对吧?“

这就是奇葩的地方了。虽然我们自己也说自己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制,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跟世界其他地方类似的封建制)其实两千年前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两千多年是中国特有的郡县制。

封建, 出处是《左传》“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就是把亲信分封出去建立诸侯国,用来屏障周王室。只有这种封土建邦,分封割据的状态,才叫做“封建”。而西方历史中的feudalism被近代日本翻译为”封建“,我们现在沿袭了这种翻译,但其实是不准确的。我们熟知的春秋战国时代的那些诸侯国之间打来打去,才是封建制原来的样子,周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近几年大热的美剧《权力的游戏》中也是这种封建制,维斯特洛大陆看上去是个统一的国家,有首都有国王,但是七大王国相互征战是不是跟春秋战国很像呢?

这样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历史上的大帝国那么多,但是一旦”分“崩离析就再也”合“不到一起去了。本来大家都是各自为政,有好处才凑在一起拼成一个大帝国。一旦这个好处没有了,各个诸侯国马上又恢复各自为政,追求各自的幸福生活去了。所以对这些帝国来说,只有表面上的”合“,内部本质上都是”分“的。

封建制 => 联邦制

联邦制是封建制的延续,可以看作是现代的封建制。联邦国家由若干个成员国联合组成,推举天下共主——联邦政府,代表这一票成员国行使国家的外交和军事权。而在联邦内部,每个成员国都是独立的政体,有自己的主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等)和政府机构。这些成员国之间为了相互协调和合作而有了联邦宪法,各成员国的法律不得违背联邦宪法。

美国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政府和立法系统,有自己的州旗。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太一样,比如我们开车去外州的时候都会去查一下当地的驾驶法规,在华盛顿州规定外国人持自己国家的驾照可以在华州开车一年,而去夏威夷玩的时候,那里就规定必须有美国境内的驾照才能开车,而在俄勒冈州的加油站不能自己给汽车加油,而必须由加油站的员工来做。

税收也分联邦税和州税两部分,类似我国的国税和地税。联邦税是交给联邦政府的,就是大(chou)名鼎(zhao)鼎(zhu)的国税局IRS。州税呢则是各州自行决定,比如华盛顿州没有收入税,但是消费税高达10%+,而隔壁的俄勒冈州则刚好相反,有收入税但是没有消费税,所以我们经常跑到波特兰(俄勒冈州最大城市,耐克公司总部所在地)去买大件商品,比如奢侈品包,大电视等,省下10%不少钱呢。最近几年大批的硅谷工程师跑到西雅图来工作,除了房价便宜之外,没有收入税相当于工资暴涨10%啊,不要太爽。

联邦政府主要负责的是国家层面的外交和军事工作,而国家的内政主要是各个州自己来负责,因此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并不是像我国一样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各自独立运作的,负责的工作也几乎没有重叠。

在每个州内部,一般有三层政府:州政府、郡/县政府(County)和市政府(City)。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关系。每层的基本结构都类似,都有自己的立法(郡/县和市的应该叫行政法规)、执法和财政权,主要官员由本地居民投票选举产生。比如前面提到华盛顿州的消费税,其他是由州、郡/县和市三部分税收组成,本地10%的税包含了州税6.5%和市税3.5%,郡/县层没有收。再比如前一段时间我们家装修找了一个包工头,他说大西雅图地区不同的市对于装修的要求都不完全一样,所以在不同的地方干活儿要满足不同的要求。

好了,说了这么多,现在我们回头来看美国的一些事情就不觉得奇怪了:

为什么美国的律师那么多?因为法律实在是太多太繁杂了啊,联邦的不说,每个州、每个郡/县、每个市的法律都不一样,别说一般人搞不定,就是律师也只能熟悉某一部分。为什么总统去某地考察,当地州长/市长不接待?大家负责的事情不一样,你总统来了如果没带点好处,我凭什么去招待你啊?我这个州长是本州人民选的,又不是你总统指派的。为什么联邦政府经常没钱关门?为什么政府关门了老百姓该干嘛干嘛?联邦政府没钱了该关门关门,但是不影响各个州啊,本来内政就主要是各个州各个地方自己管理的,跟联邦政府没啥关系。有影响的也只是可能联邦层面的一些服务关停了,比如国家公园不开门了之类。(国税局肯定是不可能关门的,别想太多了)为什么特朗普一个从来没当过公务员的家伙可以直接选总统?因为各层政府都是独立的啊,只要符合要求,各层政府都可以直接参加选举。如果一个人从来没在政府任职但是选上了某个小地方的市长,这个不奇怪吧?那么选上美国总统也是一样的,只是概率低了许多而已。

美国人眼中的政府是什么样子?

我们眼中的政府是一个大家长,包管我们生活中的几乎一切内容。老百姓只要有问题,找政府基本不会错。而美国人眼中的政府可不完全是这个样子。

在美国人眼中,政府是“必要的恶”,所以从一开始美国人就不信任政府,而是把这个“恶”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避免给政府过多的权力,而建国时所创立的“三权分立”,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能够钳制政府。美国人认为,政府就是一个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教育、消防、警察等)的机构,除了收入和工作性质外,与一般的私营机构并无太大的不同。

正因为如此,美国形成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政府所负责的事情非常有限,就连房产交易这种事情都是由私营公司来管理,这在我国是不可想象的。很多城市的政府就是一栋楼,所有机构包括警察都在同一栋楼里办公,没有这个局那个所的那么复杂。

那既然政府与一般的私营机构并无太大不同,那么是不是政府也可以破产关门?是的。其实这几年美国的地方政府破产并不是什么新闻,比如底特律政府,前几年连加州政府也岌岌可危处于破产的边缘。那么政府破产了有什么影响呢?前面说到,政府其实只是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它破产了就改由其他的政府提供类似的公共产品给老百姓就是了,没什么太大关系。比如我是一个小政府,没钱养自己的消防队,那么我就向隔壁政府去租用他们的消防服务,对老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例子在美国有很多。

美国为什么没有国王?

很多人惊叹于美国国父们的远见,在200多年前竟然开辟了联邦制的先河。在我看来,这可能有如下的原因:

对于王权的恐惧

最开始去美国的都是哪些人啊?主流的当然是在英国受到英王迫害的清教徒们,后面还有很多是在欧洲混不下去,去美洲寻找新生活的底层百姓们。这些人无一不对王权充满了恐惧感,因此美国国父们建国的时候,尽管当时世界上满是王权国家,但他们还是决定创建一个没有国王的、没有人有无上权力的国家。

其实当时就算是想建立一个王国也基本没有可能,就算是有了也最多是像今天的英国王室一样有名无实。再说了,英国王室好歹还有个历史传承在,而当时去美洲的都是清教徒和贫民,没有王室没有贵族,怎么可能就突然冒出个草头王来?

独立自治小团体

当时参加独立战争的最初13州已经是各自独立的自治小政府了,现在创建一个新国家反而要把自治权拿走,13个州哪个也不会同意。其实当时如果不是英国欺负的太狠了,北美这些殖民地也不会想着要独立,美国独立完全是英国逼出来的。现在好了,老子拼了命把英国人打跑了,为了防止英国人卷土重来,我们组成一个联合政府,给钱给人共同防御外敌就行了,其他的事情我们自己州说了算啊,你们可就别插手了。当时如果说要成立一个英国那样的王国,13州立马就反了:“咋了?英国人不来欺负我们了,轮到自己欺负自己了?”

所以,“自由、平等”这些概念首先出现在美国是很正常的事情,本来大家都是受迫害的教徒和贫民,到了一块新大陆,谁也不比谁高多少,那么大家就都得是平等和自由的。

南北战争是违宪的吗?

一个联邦里的各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独立的主权,那么如果有一天某成员国不想呆在联邦里了,它是不是可以脱离联邦独立呢?

从法理上来说是可以的,一个联邦没理由只能进不能出啊,对不对?但是实际上是很难的。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这样的例子。北方州发展工业需要劳动力,要求南方州给予黑奴自由,南方州当然不干了:“这些黑奴是老子当年花大钱买来的,你说给自由就给自由啊,你给钱啊?” 既然谈不拢,那么大家就分开过呗,南方各州联合成立了一个叫做“美利坚邦联国”(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 CSA),有自己的国旗、国徽、国歌,有新的首都,还选出了总统、政府、立法机构,一切一切跟一个新的国家没有任何两样。本来也没想着要打仗,因为独立本来就是宪法赋予各个成员国的权利,大家都是走的法律程序,完全合理合法。南方州大多数人都觉得脱离联邦很正常,并不相信这会引起内战。一位南方议员甚至打赌说,要是开战他就吃掉所有战死士兵的尸体。

但是北方一看不行啊,这日子没法过了,美国在我手里分裂了可不行,所以林肯坚持发动了内战。南方军的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是坚决反对南方脱离联邦的,但是同时他也承认,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每个州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他反对联邦以武力胁迫的方式强行维持联邦统一。

所以为什么林肯总统在美国的地位如此之高,因为正是他顶着违宪的帽子强行统一,才造就了接下来美国的强盛。如果当年他失败了,

如果真有两个美国,那这个世界会不会很不一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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