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严打股权代持等利益输送乱象 先后公开124个违法违规股东鬼谷子识人术:一个人,倘若有这4大特征,万万不可深交!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1月22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在京举行。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杜墨在会上表示,银保监会严厉打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先后五批向社会公开124个违法违规股东。个别大股东将机构变成“提款机”,造成金融风险,影响极为恶劣。
▲ 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在京举行
杜墨表示,银保监会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更多监管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在现场检查工作中,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明确分类处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形成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
她表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改革虽取得积极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当前行业公司治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部分机构股权关系不透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问题突出;股东行为不审慎,干预机构经营,违规开展关联交易。
“从近年来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事件看,股东监管授权不足、惩戒手段有限,是导致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杜墨表示,此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坚持穿透原则,加强股东资质穿透审核和股东行为监管。要求股东严格遵守关联交易规定,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并禁止股权代持。
明确监管机关有权要求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可以对其进行延伸调查。专门增加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措施,根据违规情形,可以采取限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限制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措施。
杜墨指出,银监法修订稿重点完善了风险处置机制,包括建立恢复和处置计划,督促金融机构制定“生前遗嘱”,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健全资本工具吸收损失机制;建立早期干预制度,设置灵活的触发标准;丰富风险处置措施,明确接管组的处置权限;明确存款保险、信托业保障基金等行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损失分摊等方式参与风险处置。
此外,针对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设置处罚条款,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覆盖面。同时提高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形,设置100万-1000万不等的最高处罚金额,并在部分条款中增加“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手段,消除当事人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动机,切实发挥处罚的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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