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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立医院”的概念的阐释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01 阅读数:人阅读

 

本文为原创,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公立医院不全是政府卫健委办的国有全资事业单位。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经济类型较多,公众对其含义理解模糊。笔者作为公立医院从业者,从成都市的公立医院给大家解释下“公立医院”的概念。

根据卫健委的文件中“公立医院”的解释指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和集体的医院。国有医院又分为政府办医院和非政府办医院。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司法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医院,属于政府办医院。事业单位及某些社会组织办的医院属于公立医院中的非政府办医院。

集体所有制医院也属于公立医院,如厂矿企业医院等。成都的363医院、416医院和成飞医院是企业办的国有全资医院。

传统的政府卫健部门办的国有全资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的名称为“某市人民医院”、“某市中心医院”。如: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如果不加“省市”“区县”和“人民”字样的医院现在大多是民营医院,但也有建国前和初期从私人诊所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办的其他内资的集体所有制公立医院,如:成都骨科医院、成都肛肠专科医院;也有从集体所有制改制为卫健委办的国有全资的事业单位医院,如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它们因为不是“市管”,是“区管”医院,所以不能用“成都市”冠名,只能用“成都”冠名。

医院的经济类型和主办单位可查“四川省卫健委官网”-“信息”-“统计信息”-“卫生资源”-“四川省医院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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