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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最新公告:因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 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9 阅读数:人阅读

 

东方集团公告,公司于4月21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拟以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0.58万股,回购金额100.16万元。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2023年4月21日收盘,东方集团(600811)报收于2.29元,下跌1.72%,换手率0.96%,成交量35.26万手,成交额8153.57万元。4月2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1751.23万元,占总成交额21.48%,游资资金净流入291.55万元,占总成交额3.58%,散户资金净流入145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7.9%。融资融券方面近5日融资净流出332.33万,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70.75万,融券余额增加。

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东方集团(600811)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可能有财务风险,存在隐忧的财务指标包括:有息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利润率、应收账款/利润率近3年增幅、经营现金流/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0.5星,好价格指标1.5星,综合指标1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东方集团(600811)主营业务: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港口交通业。公司董事长为孙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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