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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8号)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18 阅读数:人阅读

 

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8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等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2.百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3.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4.广州旭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国家药监局

2023年3月2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号通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号通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号通告附件3.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号通告附件4.doc

附件:

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百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广州旭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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