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桃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涂昌猛对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管控不力问题。2016年初至2019年11月,涂昌猛对村民建房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张某等人在桃林镇大畈村彭家组违规建房。2023年1月9日,涂昌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聂市镇经管站原站长谢迪灿监管不力,导致村集体资金被违规挪用问题。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谢迪灿监管不力,安排“村账乡代管”专户资金的记账员、出纳员、保管员由该站劳务派遣人员谢某一人担任,致使谢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挪用专户资金,用于网络赌博,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谢某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9月14日,谢迪灿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詹桥镇三界村党总支原书记曹宏辉套取有关专项资金问题。2019年3月,曹宏辉违规套取有关专项资金5万元,挪作村集体其他开支。2022年6月23日,曹宏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黄盖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传洲套取补贴资金问题。2019年,王传洲任黄盖镇国资中心主任期间,采取虚增水稻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4917.6元补贴资金,用于处理该单位非生产性开支。2022年4月2日,王传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监管失职,有的作风漂浮,有的虚报套取,暴露出临湘市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肆意妄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临湘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认真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保证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督促好各级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临湘市开展“三湘护农”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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