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索赔结果,收处罚事先告知,谢保平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一、荣科科技索赔违规依据
2023年1月10日晚间,300290荣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荣科科技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于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3001号、0022023002号)。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号,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公司目前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结果以辽宁证监局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
二、荣科科技索赔违规行为
经证监会查明,荣科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关联关系情况:涉案期间,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为荣科科技控股股东,何任晖为荣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崔万田为荣科科技时任董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国科实业、崔万田为荣科科技的关联人。
2、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2021年6月21日,荣科科技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传媒)、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7月21日,荣科科技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0月19日,荣科科技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以下简称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4%。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合同、企业工商资料、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文件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三、荣科科技索赔投资者的权利
作为荣科科技的投资者,您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索赔。
四、荣科科技索赔登记条件,荣科科技索赔区间
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荣科科技的索赔条件: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间买入300290荣科科技,且在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五、荣科科技索赔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六、荣科科技索赔结论
荣科科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投资者产生了重大影响,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并考虑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荣科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拟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目前证监会处罚预告下达!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谢保平律师团队“了解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谢保平律师团队成功案例众多,包括:亿晶光电、宝利国际、岩石股份、大智慧、三房巷、嘉寓股份、安硕信息、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长园集团、天奇股份、雅博股份、罗平锌电、中潜股份、中兵红箭、林州重机、惠而浦、欢瑞世纪、圣莱达、华泽退、新大洲、中超控股、济南高新、永安林业、腾信股份、广东榕泰、广东明珠、风华高科、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冠福股份、金正大、东海洋、文化长城...... 可搜查“股索卫”证券维权站登记亏损额。谢保平律师代理的冠福股份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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