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生物”)99.22%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556),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由于公司本次重组首次申报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截至目前,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接近到期。因此,为保持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需对伊品生物的财务报告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申请文件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由于完成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暂时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155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系中国证监会正常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加期审计、数据更新工作,并及时申请恢复行政许可审查程序。
公司正抓紧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相关数据更新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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