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资讯】《东莞市排污与环评衔接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
各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科室:
为持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有关精神,根据《关于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环评函〔2021〕76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入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环办函〔2022〕58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联系人:袁艳聪,联系电话:23391319)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dacesmilin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