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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赏岂能沦为洗钱通道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5 阅读数:人阅读

 

表面是“打赏”主播,实际是实施洗钱犯罪。近日,上海警方侦破了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基于网络直播平台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也随之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将违法所得用于购买直播平台的“打赏币”打赏主播,主播接受打赏后再将“打赏币”提现转入犯罪嫌疑人账户。一来一去,违法所得借助“打赏”的幌子完成了“洗白”,主播也在虚假流量的作用下收获了“假人气”和不正当的打榜奖励。从警方披露的案情看,该案操作手法并不复杂,但极具隐蔽性。随着首例“打赏洗钱”案告破,相关监管部门与直播平台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与预警,净化直播环境,莫让网络秀场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直播平台既是平台建设者也是管理者,要筑牢第一道防线,增强不法行为的发现和识别能力,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不法主播之所以敢于在直播“打赏”中动歪脑筋,事实上也与当前网络秀场直播监管力度不足、直播内容审核不到位、炒作刷量等乱象盛行有关。

对于“打赏”行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但即便有明文规定,仍出现“打赏洗钱”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问题,说明部分平台仍存在漏洞。

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强新型网络洗钱犯罪行为整治。去年底生效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同时规定,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针对新型洗钱犯罪,一方面是不断提升监测技术,另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近年来,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对网络直播新业态,以及主播新职业,还需秉承发展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提升外部监督力度,增强平台内部自律,做好主播培训管理,健全违规举报等机制,在多方参与下,营造清朗健康的互联网生态。(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 景)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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