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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遭遇合同诈骗,事涉7亿元收购案时隔60年,梦露的露背钻石裙,如今依旧美丽动人,相比梦露缺少了一些韵味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30 阅读数:人阅读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陈玉尧)时隔6年,A股上市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再度遭遇合同诈骗。

11月10日,明牌珠宝公告,收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出具的 《立案告知书》, 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明牌珠宝表示,本次案件涉及公司投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事宜,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明牌珠宝主要从事中高档贵金属和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业务是对“明”牌珠宝品牌的连锁经营管理。2021年,其营收35.8亿元,归母净利润1.37亿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25日,明牌珠宝与苏州好屋原股东汪妹玲、严伟虎等人签订协议。明牌珠宝以4亿元受让苏州好屋16万元股权,以3亿元向苏州好屋溢价增资12万元。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明牌珠宝合计获得苏州好屋28万元股权,占苏州好屋增资后注册资本112万元的25%。

苏州好屋原股东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苏州好屋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亿元、2.5亿元、3.2亿元,盈利承诺期间的承诺盈利数总和为净利润7.5亿元。

然而,苏州好屋却连续三年盈利不达标,三年累计盈利额仅为4.6亿元,且自2019年起业绩持续大幅下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牌珠宝对苏州好屋已累计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14亿元。年审会计师也因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11月4日,明牌珠宝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苏州好屋存在包销项目成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明牌珠宝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11月10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对明牌珠宝投资苏州好屋事项被合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

这并不是明牌珠宝首次遭遇合同诈骗。

早在2016年4月,明牌珠宝在核查经销商过程中,发现山西经销客户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业务异常,涉嫌诈骗,立即向本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报案金额人民币4386.17万元)。公安机关对此事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16年4月底对涉嫌诈骗的主要人员王蕊芯(系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业务实际经手人)进行刑拘。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王蕊芯已于2016年6月被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经查,该次案件发生的原因为王蕊芯恶意诈骗以及公司销售经理违规操作。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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