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将迎大变!国家明确:新一轮改革正在酝酿,涉及两大方面!
个税,或又将会有新动作!在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提到,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其中涉及个税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收范围,一个是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
今天,我们就据此给大家聊一下现行的个税制度,未来可能会有哪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可能会对于纳税人有何种影响。
当下,个税采用的是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其中大家接触较多并熟知的是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的税率是3%-45%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的申报方面,有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就是我们平时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每个月会帮我们代扣代缴个税,拿劳务报酬的时候,支付方每次也会按规定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汇算清缴,则是算一算这一年度的应税收入和缴纳的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除了综合所得之外,还有一些征收个税的项目实行的是分类征收,比如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是5%-3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从个税改革的方向来看,未来将部分分类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是必然。但究竟会将哪些收入率先纳入综合所得,则目前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观点。
比如有的专家预计经营所得或将率先纳入综合所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当前环境下,劳动所得和经营所得不容易区分,且本质上来看经营所得和劳动所得也比较相近,计税模式也相同。
也有专家表示,个税除了需要考虑调节收入之外,还应该考虑对于经济促进作用,对于能够拉动经济、促进就业的经营所得、资本所得等应该适用一个较低的税率,建议考虑一定程度上将财产性所得优先纳入综合所得,同时适当降低综合所得的边际最高税率。
还有专家从强化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资本所得,应该率先并入综合所得。
但无论将什么收入纳入综合所得,对于普通打工人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基本在普通打工族的收入结构中,综合所得之外的收入,很少涉及。对于普通打工人而言,可能更为关注是: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的完善。
现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共有7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其中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只能二选一。
那么未来专项附加扣除会有什么变化呢?对此个人认为,最为可能率先进行的是调整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和标准。
比如,针对住房贷款利息,不再是定额1000的扣除标准,而是可能会考虑房价的高低、每月月供的多寡,来设置扣除标准。
再比如,针对赡养老人,可以考虑老人的年龄进行分档确定扣除额度,60岁的2000,70岁的2500,80岁的3000,毕竟父母年龄越大,子女所需要付出的时间和金钱可能会越多。
也有人表示,个税综合所得的征收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才更公平。毕竟有的人虽然月入一两万,但是可能需要供着五六个人花销。
但是无论个税怎样变化,我们所希望的有两点:
1、现阶段,不要搞得十分复杂,毕竟大多数人对于综合所得的申报是自己进行的。如果搞得过于复杂,会导致人们容易出错并产生涉税风险,甚至可能还需要找人帮助申报,从而增加成本负担。
2、不断减轻大家的个税负担,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除此之外,个税的诸多变化背后,必然伴随的是征管的不断升级和完善。这也意味着,未来对于个税的稽查和监管也会不断增强,无论是普通工薪阶层,还是高收入、高净值群体都需要格外注意其中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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