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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曝学习通疑似发生用户数据泄露?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25 阅读数:人阅读

 

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用户是一种“有责无赔”的尴尬。

用户个人信息是不是一种“有价无形资产”?

肯定是,哪个企业如果这部分核心资产被偷了,毁了都会起诉维权的。

用户隐私协议是不是一种对等协议?

目前的大部分企业的用户隐私协议里面,都是企业强调他们会如何保管用户的隐私数据,对于用户如果违规食用了企业数据有各种索赔条款

但对企业因为失误导致用户的数据被泄露,给用户造成了安全损失,却大多没有赔偿的条款。

企业是不是有责任?

偷数据的可能是某个员工,但作为雇主,是否进行了相关的安全保密措施,是否在数据安全和员工管理、制度建设、物理保存、安防监控等各方面履行了应该的责任呢?

这是用户无法控制的。

那么除了法律意义上去追究员工责任外,是否应该查清企业责任?让用户可以索赔?

这样至少可以让任何索取、保管个人信息的企业,有一个敬畏,需要对数据的安全监管必要尽责。无论是从设备投入、制度培训还是风险防空上,都有一定的投入,来保障用户隐私数据安全。

至于企业的赔偿损失,可以向犯罪的人员去追诉

毕竟,用户不是因为信任了某个员工,而是信任了品牌才把所有的隐私数据授权给了企业。不能出了事就让用户自己去找某个员工吧。他也没有这个级别的赔偿能力。

而企业日常基于这些个人数据发展的商业模式,显然是足够获利的,有这个责任保护好用户数据,也有能力对因为数据外流造成了困扰的用户进行赔偿。

其实对数据保管平台来说,加个密并不难。

拿到用户数据,比如电话号码,完全可以平台内加密生成一组调用码。一般业务经手人看到的都是调用码,不是接触数据库的有限几个人根本无法获得用户的真实数据。

客服等外呼也是从数据库调用,根本看不到呼叫用户的真实手机等信息,这些保密措施都是非常初级的,全看企业是否愿意投入安全管理的相关成本。

最后想起一个笑话:

有个网友说他不管在哪个平台注册,都会名字上留下可识别特征,比如外卖A平台,他就叫王爱A;网购B平台,他就叫王爱B

有一天如果骚扰电话打进来问:您是王爱A么?

他立刻就知道,又是A平台给他的数据泄露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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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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