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叫嚣判我死刑”的葛晴晴:压了6年的“恶”,终于曝光
是穆子自己要来帮我的!人又不是我杀的,我也是受害者呀!你们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呢?我什么也没有做,我没有错!法官,你听我说,我当时没有开门救穆子,不是因为我不在乎她,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我也是一个弱女子,就算我开门了,不但救不了穆子,我自己也会死的……我知道穆子死了,你们都恨我,觉得我是个坏人,觉得我不该继续活下去,那好,那我也死了算了,你们判吧,判我死刑,我去死!
《底线》中的葛晴晴,在铁一般的证据下,声泪俱下地说了这样的一番话。那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这宗案件原型里的江歌妈妈为什么会不死不休了整整6年。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刘暖曦能获得一些人的支持。
你善良,你活该。
穆子跟史咏有关系吗?
并没有。
如果不是葛晴晴,穆子根本不知道史咏是谁。因为葛晴晴,穆子才会知道史咏这个人。而因为要帮葛晴晴穆子才有了被史咏杀死的可能。
穆子为什么要帮葛晴晴呢?
因为善良,也因为讲情义。可是,最后这善良成了葛晴晴攻击穆子的理由。
“是穆子自己要来帮我的”,言外之意,是我没必要感恩她,她帮我她活该,谁让她善良呢。善良,竟然成了穆子的原罪。
电视剧中,面对死活不觉得自己有错的葛晴晴,穆子的丈夫陶大明歇斯底里地说了这样的一段话:
我不懂法律,但我懂做人的道理。一个人不应该让帮她的朋友被人捅死在门外,自己却躲在屋子里无动于衷。不管怎么做,她都不能那样做。
可是,葛晴晴就那么做了,而且做得理直气壮。她一次次地强调,她没有错,她见死不救没有错,她把穆子关在门外替她挡刀没有错。
错的是帮她的穆子,穆子死了,是她活该。而被穆子救了的她,是受害者,没有一点责任。
你善良你活该,我不善良,我应该。
而这也是很多人支持葛晴晴的一个关键。她们口口声声地说,葛晴晴只是道德不好,但是并未触犯法律。
可是法律是用来做什么的?
是用来“惩恶”的。如果法律对这种自私到极致,阴暗到极致的人,没有任何的惩处,才真正地失去了法律的效力和温度。
更令人恐怖的是,葛晴晴面对陶大明的追责,竟然开始往陶大明的身上泼脏水,污蔑陶大明出轨,甚至是污蔑陶大明追究这件事就是为了敛财。
于是,舆论被带动了。葛晴晴没有错,穆子帮助葛晴晴是穆子自己的选择,跟葛晴晴无关,而作为穆子亲人的陶大明追究葛晴晴就是为了敛财。
葛晴晴一直在强调“她是受害者”。
真正的受害者是谁呢?
是穆子,是穆子的父母亲人,是穆子的丈夫陶大明。
而葛晴晴这个所谓的受害者,在现实中,毫发无伤,她继续当着网红,继续享受着生活。如果不是陶大明一定要给穆子讨个公道,或许葛晴晴早就开心地继续寻找下一个富二代了。
我弱,我有理。
“我当时没有开门救穆子,不是因为我不在乎她,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我也是一个弱女子,就算我开门了,不但救不了穆子,我自己也会死的。”
我是弱女子,我害怕,所以我不救她是应该的。
一个人怎么能自私到这样的地步呢?
难道穆子不是弱女子吗?她害怕,难道穆子就不害怕吗?
因为,自己害怕,于是看到拿着刀的史咏,就能理直气壮地把帮助自己的闺蜜挡在门外了?因为自己害怕,明明知道史咏在伤害自己的闺蜜,就可以无动于衷了?
对于这个案件,我有一个一直想不通的点:穆子的死,难道葛晴晴不该负一定的责任吗?
其一,案件的起因,是葛晴晴和史咏的感情纠纷。
其二,穆子多次想报警,都被葛晴晴阻断了。并且葛晴晴一次次地暗示了穆子,史咏是个“怂包”,是不具备威胁性的。
其三,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案发当晚,葛晴晴明确感知到了史咏的暴力倾向,并且明知道史咏,已经知道了穆子的住处,可是,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对穆子说明这一点,还特意去地铁站接穆子,然后跟穆子说笑着去买水果。
种种迹象,难道不能表明,是葛晴晴“故意”把穆子推向了危险吗?
还有最为致命的一点:当葛晴晴看到拿刀的史咏,她竟然自己跑进屋子,而把穆子阻挡在了门外。
难道,这不是明晃晃地把穆子推向死亡吗?为了保护自己,而把别人推向凶手,阻挡别人的生路,难道就不需要负一点法律责任吗?
方远的妻子如此义愤填膺道:
这个葛晴晴,绝对得好好地判她,太坏了。穆子琪明明是为了她出头,她倒好大门一关,不管人家了,结果人都被杀了,她才想起来报警。这种人,她怎么不不怕遭报应啊?葛晴晴这种人,就属于极端的自私自利,为了保全自己,可以弃闺蜜的生命于不顾,事后还想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什么责任都不担,这种人,只能靠法律严惩她。
是的,只能靠法律严惩她,因为她已经坏到了根本不会感恩,根本不会愧疚。哪怕她的朋友为了救她而惨死,她心里都不会有任何触动了。
这样的人已经没有道德的底线了,所谓的道德谴责对于她这种人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而到了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的严惩了。
可为什么事实如此明晰,依旧有人会支持葛晴晴呢?
因为有些人,就是善于要求好人更好,要求穆子的家人是圣人,不希望他们身上出现恨和怨这种正常的情绪和欲望。也因为,有些人只会慷他人之慨,悲剧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做不到感同身受,便只说一些风凉话。
至于葛晴晴是坏人这件事,她一个弱女子,为了保护自己,坏一点怎么了?
弱女子做错了事,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你因为害怕,故意推别人替你去死,也应该受到惩罚。
你们觉得我有错,我就去死。
最无语的一幕是,当一个个证据摆在眼前,葛晴晴竟然,对着法官,以死相逼。
这让我想起了《知否》里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朱曼娘:“你家小姐不接受我和我的孩子,就是逼我去死”。
明明是她居心叵测,明明是她上门相逼,可一旦她要死要活了,反而人人觉得她可怜,觉得她是被欺负的一方了。
就像葛晴晴,明明是她把穆子至于了险地,明明她对穆子的死本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可是,她以死相逼了。
而她的一个以死相逼,让原本她本应该承担的责任,成了人们在逼她去死。
为什么会有人支持葛晴晴呢?
因为,葛晴晴用死,把那些要求正义的人,置于了“恶人”的位置。她让很多人觉得,如果追究她的责任,那么就是逼她死得“凶手”。
谁也不愿意当凶手,于是,有些人三缄其口了,有的人开始支持葛晴晴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逼一个弱女子去死是不是?
可是,原本的事实是什么?
没有人逼葛晴晴去死,是她不想承担任何责任,而通过“死”的方式来逼迫那些要求正义的人,停下要求正义的脚步,是她想要通过“死”的方式,来颠倒黑白,以达到为自己脱罪的目的。
自己做错了事情,不想承担,让她承担,她就要死要活,这是多么赤裸裸的无赖行径。
《罪与罚》中有这样的一句话:
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东西都可以习惯。
像葛晴晴这种人,早就习惯了自私自利,心理阴暗,她不觉得是耻辱,只觉得她就该如此。
压了6年的恶,终于曝了。
这个案件,改自真实案件,江歌案。
从2016年江歌惨死,到2022年本剧播出,已经过去6年了。6年的时间,这个案件一次次反转,再反转,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也备受争议。
其实剥开那些跟本案毫无关系的枝枝蔓蔓,案件的原本面貌是再清楚不过的:
一个善良的女孩,为了帮助自己的闺蜜,被闺蜜的前男友整整砍了十刀。而那个闺蜜不仅锁上了房门,还对女孩的惨死无动于衷。并且在事后,不想负任何责任,对女孩的亲人嘲讽,泼脏水。
柴静在《看见》中写道:
真实的人性有无尽的可能。善当然存在,但恶也可能一直存在。歉意不一定能弥补,伤害却有可能被原谅,忏悔也许存在,也许永远没有,都无法强制,强制出来也没有意义。
这个案件进行道这样的地步,其实已经无需期盼葛晴晴这类人的忏悔了。因为,忏悔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即使有了,也毫无意义。
现在,我们唯一期待的就是法律的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刘暖曦在法庭上哭诉,如果维持原判,她只有死路一条。
法律该有温度,但也该有雷霆之力。
愿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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