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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交易国土告字[2023]002号)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1 阅读数:人阅读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922-062-11宗地总面积: 32657.74平方米宗地坐落: 灵寿镇岗头村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2657.74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3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起始价: 6000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26日10时00分 在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133167610

    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帐号:018319000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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