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食股份子公司注销背景遮遮掩掩,还隐瞒食品质量问题
在中信证券的保荐下,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青岛食品,证券代码:872387.NQ),即青食股份,正在申请深交所IPO。青岛食品对安顺子公司的经营和注销细节遮遮掩掩,安顺子公司成立日期早于新三板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但公开转让说明书竟然完全没有披露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不仅成立时一声不吭,公司对安顺子公司的默默注销也没有一句解释。但我们发现,安顺子公司的成立和注销,可能都与某建设项目有关。另外,今年初,青岛食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20万元,这场起源于报告期内的食品质量事件,也没有出现在招股书里。
子公司经营和注销细节遮遮掩掩
青岛食品成立于1992年,2018年3月起在新三板挂牌,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老字号“青食”品牌钙奶饼干和休闲饼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至2020年1-6月,青岛食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419.59万元、47358.22万元、48285.80万元、23626.16万元,实现归属净利润4771.32万元、6691.79万元、7513.51万元、3995.4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食品原控股股东为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益青公司”),持股比例为60.35%,另外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持有青岛食品1.98%股权,2020年3月,华通集团临时董事会决定将益青公司和经开投所持有的青岛食品所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华通集团。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通集团成为青岛食品的控股股东。胶州市人民法院在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原益青公司董事长王凯生犯私分国有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来自胶州市人民法院)
作为根植于青岛的传统品牌,青岛食品的收入呈现出产品与区域双集中的特点。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饼干产品贡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87%、82.61%、83.16%、87.08%,贡献的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3.48%、93.10%、92.94%、100.06%;公司来自山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02%、82.06%、82.29%、85.09%。
青岛食品曾试图向省外扩张,2017年9月在贵州省安顺市成立了子公司安顺青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青食”)。离奇的是,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签署日为2018年1月,可其中披露,公司仅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青岛青食有限公司和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在签署日之前成立的安顺青食居然根本没有出现在公开转让说明书里。
(来自青岛食品公开转让说明书)
更奇怪的是,安顺青食在报告期内成立,又在报告期内注销。招股书在期后事项中披露,2020年8月18日,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安顺青食。至于安顺青食成立没几年便注销的原因,公司并未披露。不过,我们从安顺市政府发布的信息中可以发现一些端倪。2018年4月,安顺市政府网站发布文章称,4月2日,青食食品、熊猫精酿安顺工厂项目奠基仪式在青安共建园区举行,安顺青食是华通集团所属企业青岛食品的全资子公司,项目计划一期投资3000万元,占地约37亩,将新建180米钢结构标准厂房一座、年设计生产能力7000吨现代化生产线一条,预计年产值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同时开工的熊猫精酿也是华通集团的项目。
(来自安顺市政府网站)
青岛食品2018年度报告在“2018年生产经营情况”中也披露,加快推动安顺青食项目进度,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协调,充分满足当地市场开发需求,生产线以满足升级版钙奶饼干生产为主、兼顾多品种饼干生产设计,做好配套规划、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在厂房建设完毕后尽快安装调试投产。但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报告里,青岛食品又对安顺青食建设项目只字未提。
(来自青岛食品2018年度报告)
直到2020年9月,安顺市政府发布文章称,8月28日,安顺市发改委对西秀区停工、推进缓慢项目开展督导调研,其中就包括安顺青食现代化饼干生产线建设项目。于是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安顺青食建设项目进展并不顺利。安顺青食为何会遭遇这一困境,省外市场拓展是否乐观,对于这些问题,青岛食品在年报和招股书里通通没有解答,甚至“拒绝”披露安顺青食的真实情况,这样的信息披露很难令人满意。
(来自安顺市政府网站)
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处罚,或早已知道
对于青岛食品这样的食品加工企业来说,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及媒体报道、消费者关注投诉等,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损害消费者健康,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来自青岛食品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对此,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致的重大纠纷情况,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也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然而,就在招股书签署后不久,青岛食品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到严惩。
2021年2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在2020年国家局、省局监督抽检中,发现青岛食品生产的两种食品不合格,分别是铁锌钙奶饼干和铁锌动物饼干。2020年8月11日,市局向青岛食品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开展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青岛食品化验室内留样有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公司生产、销售、出厂检验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青岛食品共生产涉案铁锌钙奶饼干(225g/袋,批次2020年4月3日)760箱,生产涉案铁锌动物饼干(300g/袋,批次2020年3月4日)387箱,已全部销售完毕。事后,青岛食品召回铁锌钙奶饼干31袋、铁锌动物饼干40袋。根据通告,青岛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局对青岛食品处以罚款12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自青岛市场监管官方微信)
从通报内容可以看出,虽然正式处罚在2021年2月,但青岛食品早已配合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却在招股书中披露称报告期内未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这是否是对监管部门的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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