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组织动员全省党员干部投身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线
随着节后返程高峰到来,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城乡社区党员干部超负荷工作,防控资源相对不足,防控形势十分严峻。2月6日,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两新”工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投身城乡社区一线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会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众志成城织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__通知全文
关于组织动员党员干部
投身城乡社区一线
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
阻击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国资监管机构党组织,各省属行业党委:
随着节后返程高峰到来,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城乡社区党员干部超负荷工作,防控资源相对不足,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会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众志成城织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使每个基层党组织成为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强堡垒。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大方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看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同时,要积极支持参与城乡社区防控工作,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主动对接乡镇街道,发挥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镇街“双报到”、驻在单位与镇街结对共建、城市党建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主动融入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根据属地镇街需求,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组建党员志愿队、突击组到城乡社区中去,协助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要力所能及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单位优势,帮助城乡社区疫情排查、物资生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调配资源、筹措资金。
二、激励支持广大党员投身防控一线,使每名党员成为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鲜红旗帜。城乡社区党员要主动亮身份、挺在前,各单位派出支援的党员要勇担当、善作为,带头当先锋、作表率,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宣传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疫情防护知识,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围绕落实“三个不漏”、网格化疫情防控、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带头服务困难群众,主动做好对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家属尤其是老人儿童的关心帮扶,对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及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带头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引导群众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关键时刻党和政府与他们站在一起,让谣言没有传播空间,汇聚疫情防控正能量。
三、切实推动防控重心下移,凝聚起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多以及疫情严重的城乡社区是防控重点区域,要切实推动防控力量和资源下沉,做到就近就便、突出重点、科学安排、避免扎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指定联络员与属地镇街对接,根据需求安排人员参与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要根据属地镇街反映的困难,力所能及提供资源和资金支持。实行垂直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发挥作用、调配资源,主动服务和支持属地防控工作。“两新”工委和行业党委要采取有效方式,重点支持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尽早复工达产;督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及各项防控措施,对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要会同属地镇街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两新”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发动小区物业企业、民营医院、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带领党员参与城乡社区防控志愿服务。镇街党(工)委要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区域化党建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把辖区内单位和行业的工作力量、资源聚集起来,通过建立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引导各方面力量入网格入社区,有序有效参与城乡社区防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各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在市委统一领导和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会同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国资监管机构党组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准掌握镇街疫情防控任务和人员需求,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发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党组织投身城乡社区防控各项工作。对大力支持城乡社区防控工作的党组织和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表扬宣传,对消极懈怠、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畏惧退缩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我省制定的12个防控指引的宣传教育,为参与城乡社区防控的党员干部做好自我防护提供保障。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
省委组织部
省直机关工委
省委教育工委
省国资委党委
省委“两新”工委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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