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自行车、臭豆腐榴莲能不能进地铁?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3份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看到,禁止乘客携带以下物品乘坐轨道交通: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即意味着,折叠式自行车将不能进入地铁和有轨电车。
安检方面,记者发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更严格,其明确提出了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可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可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共空间能否吃臭豆腐、榴莲等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没有对乘客在车厢内进食明令禁止,但提出“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市民如果对上述三份文件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从即日起至8月6日期间进行反馈: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1)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邮编:510620;(2)电子邮件:liuxiuping@gz.gov.cn。
2.《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途径为:(1)信函: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310室,邮编:510405;(2)电子邮件:fwjdk002@163.com。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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