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岂能“说一套做一套”?东方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财联社4月24日讯(记者 刘建 张晨静)计划最低4亿元回购股份实际仅回购100万元,东方集团(600811.SH)因此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方集团证券部获悉,“当初我们说要回购是有出(卖)资产的(计划),将有一部分增量资金回笼,但是(出卖资产)的计划没有完成。”
4月23日晚间,东方集团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拟以4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0.58万股,回购金额100.16万元。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股份回购未完成原因,此前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表示,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受国内市场需求收缩、市场预期转弱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销售业务疲软,油脂加工业务量缩减,农业板块相关项目推进速度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仍在推进中,尚未实现资金回笼。为改善公司利润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加快了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进程。公司留存货币资金优先用于保证各产业板块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以及对外投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稳定经营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从此前时间线梳理,公司回购无法完成或早有预兆,房地产处置业务还尚未完结,公司再次大手笔收购联合能源。据了解,收购联合能源投资约7.23亿美元,公司称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随后,2022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将以自有资金4-6亿元回购公司股票,然而距离窗口期仅3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日,公司回购0股,上交所问询函曾向公司提出补充披露,明确公司回购安排,说明是否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独董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公司将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满足对外投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资金,用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票回购,同时提醒存在实际回购股票金额未达回购股票金额下线的风险。
根据公司三季报,东方集团具有较大的偿债压力,且较2021年年底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增长,同时存贷双高。其中货币资金51.46亿元,而短期借款却高达98.16亿元,长期借款43.6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回购无进展收到警示函,公司此前海水提钾项目进展缓慢。公司近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海水提钾项目初步选址,目前项目建设尚未动工,仍存在不确定性。
记者梳理时间线发现,在去年6月22日的时候,公司就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正在加速推进海水提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选址工作,正在全力开展项目一期20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智能化工厂建设的准备工作。公司研发团队在海水提钾技术储备基础上,还在进行海水提锂、海水提溴等技术研究,目前在研发转化阶段。
在此期间,公司多次在互动平台表示,海水提钾正在持续推进。但该项目却迟迟未看到有效进展。“目前选址进展当中,因为选址特别重要,涉及到环保等一系列情况,所以我们也比较慎重。”上述证券部相关人士透露。
东方集团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9 亿元。
(编辑 刘琰)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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