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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华被公诉 曾被指“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9 阅读数:人阅读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张素)现年60岁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曾在去年11月主动投案。如今,他被检方指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在福建漳州受审。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4日通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龚建华利用担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龚建华生于1962年6月,江西南昌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一直在江西任职,辗转南昌、宜春、抚州等地。

2021年11月29日,官方通报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5月10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这份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龚建华被指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他还被指“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等。

值得一提的是,龚建华在任宜春期间,曾与之“搭班子”任市委书记的宋晨光,此前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曾接替龚建华出任抚州市委书记的肖毅,此前也已被“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并被控犯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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