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被罚款30000元
原标题: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被罚款3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特罚字〔2021〕6号),涉及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济市中)市监综特罚字〔2021〕6号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负责人:李竹训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付家庄工业园华达路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560765503M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2.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已履行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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