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至4月30日这枚1角,涨了43.8万倍,只有几百枚
2月2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威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延至4月30日,符合参保条件且尚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首次调整为2022年9月至12月,为防止因参保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而出现断保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其享有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益,威海市已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延至4月30日。凡在上述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目前,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450元、二档每人每年65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参保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缴纳。其中,线上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上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等渠道缴费。线下可利用设在部分社区、村居布放的“农金通”“裕农通”“惠农通”等设备缴费,也可到所在区市税务办税服务厅或医保经办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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