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1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568,924.2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且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与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在必要时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芯朋微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1年8月6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芯朋微”)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价税合计人民币64,137,657.2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733,922,342.80元,由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431,267.08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 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需要支付外币进行结算,2020年11月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外币的《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7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110,600万元,累计到期赎回64,000万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350.10万元(含税)。
6、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68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年 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一、 说明会类型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朋微”)将于2021 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芯朋微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8月12日(周四)上午15:00-16:00 在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立新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1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朝霞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电子邮箱:ir@chipown.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代码:688508 公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祝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祝靖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祝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简历
祝靖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21年6月,就职于东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加入公司,就职于公司研发中心。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号融智大厦E幢2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18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号融智大厦E幢24层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号融智大厦E幢24层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传 真:0510—8521772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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