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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查处一批干部 含多名“局长、主任”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18 阅读数:人阅读

 

福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江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福建省福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江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海简历

江海,男,汉族, 1959年7月出生,福建古田人,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任福州市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1998年3月至2003年2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福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福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市十三届政协常委;

2017年6月提前退休。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严明纪律和强化警示震慑,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永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等人

违规接受宴请

2017年12月15日,永安市某企业为感谢张明和该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梁永荣、企业科科长黄书梅等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争取、拨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在企业内部食堂宴请张明、梁永荣、黄书梅等人,餐费共计1921元。

2018年3月,永安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明撤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给予梁永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7月和10月,张明、梁永荣曾因违规收受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书梅记过处分。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调研员兼消委会副秘书长薛承枫

违规收受购物卡

2017年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秋节期间,薛承枫在办公室先后3次收受某销售公司售后部经理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3000元。

2018年1月,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薛承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收缴违纪所得。

东山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兴,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秀强、林明辉

私车公养

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间,李振兴指使司机驾驶其私家车到单位公车定点加油站加油,产生费用3.2万多元;李振兴还授意李秀强、林明辉,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间各自私家车的加油费用1.3万多元、0.6万多元,上述费用一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报销。

2017年12月,东山县纪委给予李振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3月,东山县纪委给予李秀强、林明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私车公养费用。

 

鼓楼区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林杰

公车私用

2015年2月20日(大年初二),林杰私自驾驶公车载其家人前往景点泡温泉;2月23日(初五),林杰再次私自驾驶公车到外地办理私事。林杰还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8年4月,鼓楼区纪委给予林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车私用费用。

上述典型问题表明,“四风”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易发多发,少数党员干部的享乐、奢靡思想仍根深蒂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任重道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加强党性修养,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从小事小节做起,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老问题及新动向,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对五一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明通报8起违规典型问题,涉及6个县(市、区)

五一、端午将至,三明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涉及三元、永安、建宁、大田、清流、明溪6个县(市、区)。

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徐冬霞等3人

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司账外资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徐冬霞、原营林部经理刘献忠、返聘职工温建欣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抚育承包商送的红包礼金235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5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三人共同侵吞公司账外资金51600元,占为己有。

2018年4月8日,建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徐冬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献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温建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其主管部门免去徐冬霞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其三人违纪所得由县纪委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三明市公安局岩前森林派出所所长上官善昌

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上官善昌在担任三明市公安局莘口森林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966元。

2018年3月26日,三元区纪委给予上官善昌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15966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三明市公安局莘口森林派出所所长游德培

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2013年至2016年初,游德培在担任三明市公安局中村森林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100元。

2018年3月26日,三元区纪委给予游德培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151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福建省大田县桃源镇前厝村党员郑承霖

毁林建墓

经查,郑承霖同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7年12月,未经林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组织亲属在该镇某村“沙基糯米”山场毁林建墓,参与歪风陋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4月,桃源镇纪委给予郑承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涌

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陈涌在担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期间,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间,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粮油票及现金总计138077元,用于给在职人员发放粮油票、购物卡等津补贴福利。其中,其本人从中领取粮油票、购物卡合计人民币4750元。

2018年4月,永安市纪委给予陈涌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交国库。

永安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刘蔡贵

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刘蔡贵在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期间,于2013年9月和10月间,违规为本局11名退休干警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助前往外地旅游费用共计16500元。

2018年4月,永安市纪委给予刘蔡贵党内警告处分。

清流县沙芜学校原校长陈新福

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

经查,2016年10月,时任沙芜学校校长陈新福擅自扩大重阳节慰问范围,违规给8位在职教师发放慰问金共计800元。2017年1月,陈新福以“前往尤溪县慰问教师”的名义,违规用公款报销差旅费2274元。

2018年4月,中共清流县文教系统党委给予陈新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党支部书记杨必春

违规公款送礼

2014年初,时任明溪县夏阳乡夏阳村村主任杨必春使用公款3000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

2017年5月23日,明溪县夏阳乡纪委给予杨必春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荔城区政协原主席赵黎明

违规发放津补贴

赵黎明在担任荔城区政协原主席及兼任荔城区慈善总会会长期间,没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同意给在职公务员发放兼职奖金、补贴共计120100元,赵黎明个人从中领取兼职奖金5000元;违规同意给其公务用车驾驶员发放工资奖金共计185144元。其中,2013年6月18日之后违规发放工资、奖金及补贴共计198464元。对此,赵黎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日前,赵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原负责人戴鸿琰

违规收受礼金

戴鸿琰在任市运输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负责人期间,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收受某交通运输企业所送的礼金共计9000元,答应对其经营活动给予关照。

日前,戴鸿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南平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于叶

在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职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于叶在担任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规划建设部原副部长期间,不正确履行316国道改扩建项目组组长职责,对316国道改扩建勘察设计工程合同签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文稿有23处重要内容被中标企业私自修改。另外,还存在违规支付桥梁安全检测费40万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等问题。

于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违规支付的桥梁检测费被追回。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雷建斌

在招标投标中失职失责

2014年7月,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办理该市民政局委托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业务时,雷建斌未正确履行审核监管职责,导致该项目在仅有一名投标人,且该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的约定足额缴交保证金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终止招标行为,而且还未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定,违规让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中标。

雷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显武,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股长、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徐智庆

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不正确履职

2015年至2016年6月,魏显武在担任县政府办党委书记和县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与徐智庆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重视、执行不力,违规决定由县国投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两家房地产公司发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贷款1.16亿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魏显武、徐智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通报2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4月28日,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南靖县船场中学副校长郑江圳

违规操办“满月酒”

2017年12月12日,郑江圳在未向所在单位及县主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在县城某酒店操办其子满月酒,置办酒席9桌80余人,违规邀请本校教师19人,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8年3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郑江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诏安县官陂镇吴坑村妇女主任兼民政协管员张珍珠

未及时制止亲属大操大办其母亲丧事

2018年3月9日,张珍珠母亲出殡期间,其亲属大操大办丧事,当天参与出殡人数500余人,置办酒席50余桌,花圈花篮40多个,并组织西洋乐队奏乐、现场艳舞表演等,违反官陂镇殡葬改革相关规定,张珍珠未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8年4月,诏安县官陂镇纪委给予张珍珠党内警告处分。

龙岩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4月27日,龙岩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龙岩市国城置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伦峰

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2016年10月,华伦峰授意经办人员胡某某购买3瓶高档白酒,价值3000余元,而后通过制作菜单、虚列招待费的方式,用公款报销该笔费用。此外,华伦峰还存在以虚开、拆分菜单及发票方式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费及酒水费等违纪行为。

华伦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有关费用。

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陈龙华

违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

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陈龙华先后43次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办私事,并在下属单位报销相关费用共计5949.4元。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陈龙华参与或审批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借公务差旅之机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公款旅游。

2017年7月,陈龙华等人退缴相关费用。此外,陈龙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陈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参与公款旅游的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缴有关费用。

漳平市象湖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吴昌淼

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2014年至2017年期间,吴昌淼利用职便,伙同他人以虚增学校食堂燃料费以及多开、虚开电脑耗材、打印复印材料发票等形式,分5次违规套取公款共计10.74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公款吃喝6.08万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1万元。

吴昌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并退缴有关费用。

(via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漳州纪检、三明日报微信、龙岩市纪委监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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