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主犯黃台仰疑似棄保潛逃,棄「盟友」不顧? |獨家
在旺角暴亂中被控煽惑暴動等3項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原定在11月20日到大埔警署報到,並於其後交出旅遊證件,但卻未如期現身,疑棄保潛逃,故法院按一貫做法,發出通緝令。截止發稿為止,黃仍未現身說明。
黃台仰
今年24歲的黃台仰與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前立法會參選人梁天琦等8人被控旺角暴亂案,預計審訊80天,今年10月在高院審前覆核,明年1月18日開審。他獲法庭批准於11月4日至19日前往德國出席活動,原定返港後在11月20日到大埔警署報到,但他沒有現身,而法庭要求他22日交出旅遊證件,黃台仰也沒有露面,疑似違反保釋條例,高院因此發出拘捕令。
據悉,他過去多次向法庭申請出境,包括9月底曾到英國出席示威活動,之前每次都有如期回港報到。有人分析認為,不排除是為這次「棄保潛逃」鋪路的策略,一旦要棄保潛逃,佯裝因事離境亦不會被阻。 警方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 一般來說,警方會根據案件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
本土民主前線的facebook專頁,黃台仰最近一次現身公開場合,是10月中在葵芳地鐵站擺設街站,講解政治犯議題。黃台仰原定每週三晚上主持本土民主前嫌網台節目,但由11月1日至29日,已經連續停播5期,每次都是在原定開播前的數小時宣佈暫停,但沒有解釋停播原因。而黃台仰個人facebook的上一次更新已經是11月12日。
事實上,黃台仰在2016年2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後申請保釋,當時控方就反對保釋,指黃有棄保潛逃的風險。但裁判官認為嚴苛的保釋條件可以緩和風險,最後批准黃台仰以10萬現金,另加其母10萬現金人事擔保,上繳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同時每天凌晨12時至翌日早上6時宵禁、禁足旺角,以及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黃台仰若「棄保」,總額達20萬的擔保金極有可能被沒收。
據悉,旺角暴亂至今,警方共拘捕91人,其中59人已被起訴或正經司法程序處理,至少14人被定罪,最重的被判監禁4年零9個月。此前18歲的李倩怡因參與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原定今年6月與另外10人一同在區院受審,但早在1月預審時,律師便表示不能通過電話聯絡她及家人,其後法庭下令通緝。
李倩怡(中)
李倩怡被爆在「台獨」組織的協助下,棄保潛逃到台灣。消息指她以旅遊的名義入境台灣並申請「庇護」。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則於今年6月9日證實,李倩怡於今年1月6日進入台灣,依規定須在30天內出境,後來一直未有出境記錄,其入台證已逾期失效。早前網上亦流傳一段李倩怡的聲明及錄音,承認怯懦逃避香港的司法審判,又稱不再相信香港有法治。
2016年旺角暴亂後,黃台仰失蹤多日逃避警方追捕,其間他曾在網上發表題為「寧為玉碎,不作瓦全」錄音,之後遭警方逮捕,被起訴參與及煽動暴動。黃台仰一向嘲諷「和理非」是「畫地為牢」、「自斷雙臂」,鼓吹「勇武抗爭」、「以武制暴」,如今面臨法律審判卻疑似潛逃「作瓦全」,棄他的「盟友」於不顧,令他之前所鼓吹的一切都成為笑話,讓經他們鼓動參與暴亂而入獄的人情何以堪?◆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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