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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捡漏?154万拍下开平市良园路203方土地送567㎡无证临街旺铺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4-22 阅读数:人阅读

 

今天我们点评的法拍品是一块位于开平市长沙区良园路1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无证的地上建筑物,这块土地及建筑物被恩平市人民法院查封,并上架到法拍网上拍卖!最终被一位周先生以154万拍下。

我们看下法院在竞拍页面里对这标的物的描述:

拍卖标的:开平市长沙区良园路1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无证的地上建筑物。

土地证号:开府国用(2015)01992号,

土地面积:203.4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类型:出让;

无证的地上建筑物测绘面积:567.73平方米;

该房屋的居住现状请自行了解。

从法院请的评估公司的表格里可以知道,这块国有土地评估价格151万,就和目前法拍成交的价格154万非常接近。相当于这位周姓竞买人,拍下这块土地,送了567.73平方米的无证临街建筑物。

从照片上,这栋建筑物是临街的店铺,整栋楼大面积使用了落地玻璃,部分已经出租出去。如果154万拿下了这栋楼和这块土地,我认为是捡大漏了,可以直接收租做房东了,而且整栋房子,估计去补交罚款税费,应该也还可以补办证件。

可能很多网友会说,便宜拍下来有什么用,如果原房东不交房,或者租客签了个20年30年的租赁合同,并且租金已经付清,那买进来只是自寻苦恼,啥也没有得到。

如果你是这么认为的,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目前10-30年的超长租赁合同,要想被法院认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真实有效的合同正本,2、和合同对应时间相近的支付租金的转账汇款记录,3、合同到房管中心做了备案。 这三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不符合这三条件,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法院会强制腾退。

那开平这个房子如果原房东不肯腾退怎么办?

法院在竞拍公告里特别注明:如果需要法院进行强制腾迁的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需要公告后组织力量进行腾迁行动,所以实际交付买受人使用需一定时间,请买受人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也就是说恩平法院负责腾房交房,只是时间可能需要耗费多一点而已。这个对买家是极其有利的。

这块土地是有合法证件的,过户不需要太多税费了。因此买家额外的支出费用并不多。

当然了,如果买家,想补办回这567平方房子的房产证的话,那费用肯定高!但这房子本来就相当于是白送的。如果只是花费资金补办手续税费等的,还是超级划算的,你觉得呢?

综合的来看,这个周先生,捡了个大漏,200万左右的大漏,你觉得呢?

对于这样的土地合法有证,地面建筑没证的法拍房,你是否敢出手竞拍下来呢?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发表你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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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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