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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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永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平浩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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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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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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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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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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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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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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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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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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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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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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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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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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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6、11、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李易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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