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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有何条件?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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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职在佛山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
(二)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获得的资质须在引进佛山前取得)
(四)社保关系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二、补贴标准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在申请安家补贴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扫描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
(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相关证明;
(七)个人工资薪金完税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
(八)各级人社(事)部门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四、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常年
办结限时:20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通过下载“优粤佛山卡APP”,在首页点击“佛山人才引进扶持”,选择“新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安家补贴”,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及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二)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校验所有资料原件,然后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三)初审。区属单位由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市直单位(含高校)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佛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核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名单。
(七)补贴发放。经批准后将安家补贴直接划拨至申请人。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续领安家补贴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在申请公示通过或资格复核通过期满一年后提出。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按规定提交材料。
六、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现场办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1)预约方式
无
(2)办理地址
市直: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禅城区: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南海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
顺德区: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97号
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高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三水区: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
(3)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4:30)-17:30
(4)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七、收费项目信息
无
八、咨询监督
市直:0757-12345;0757-82309090;
禅城区:0757-82709085;
南海区:0757-81630873;
顺德区:0757-22228321;
高明区:0757-88880734;
三水区:0757-87733387。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1.享受期限到期;
2.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3.不按合同履约;
4.已经退休;
5.违法违纪;
6.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存在虚假申报的,取消其待遇享受资格,除依法追缴违规所得外,用人单位和个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本市所有的人才相关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与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扶持项目性质、内容相近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17年1月1日至本实施细则印发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五)申请表为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另外填写表格。
十、常见问题
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吗?
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持执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条件?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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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一、受理范围
新进入我市公务员系统或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的博士和博士后,其中新进入企事业及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对未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但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新来我市成功创办企业的博士、博士后,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规划布局,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佛山为主要纳税地,视同全职新引进。
二、所需材料
(材料为彩色电子扫描版或照片)
(一)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1.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国(境)外博士博士后另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7.国(境)外博士博士后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8.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视同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安家补贴
1.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3.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证明材料;
4.出资证明;
5.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国(境)外博士博士后另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境)外博士博士后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二)初审。区属单位由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市直单位(含高校)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公示。审核结果在佛山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核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六)资金发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划拨至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视同全职新引进博士博士后领取安家补贴一年后续领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复核材料。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提交首次申报相关材料。
五、办理途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暂时不需要提前预约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市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公园内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禅城区: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南海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2楼
顺德区: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三水区: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人才交流中心506办公室
(2)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4:30)-17: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六、收费项目信息
毋需收费。
七、咨询监督
市直:0757-28820332
禅城区:禅城区人才服务办0757-82709082,禅城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2786084
南海区:0757-81631812
顺德区:0757-22238622
高明区:0757-88668300
三水区:0757-87783270
八、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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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本实施细则所指“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四)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二、补贴标准
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
职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在申请安家补贴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用人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扫描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有效信息页;
(四)个人资质证明(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核心专利等);
(五)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申请人属国(境)外人员的,提供出入境记录、薪酬证明(银行流水)和来华工作许可证件;
(七)申请人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相关证明;
(八)个人工资薪金完税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
四、办理时限
(一)受理时间:常年,申请人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二)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在首页点击“佛山人才政策申报通道”,选择“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及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校验所有资料原件,然后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二)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直接进行认定。
(三)公示。入选名单在佛山市政府网、佛山组织工作网和佛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确认。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认。
(五)补贴发放。经批准后将安家补贴直接划拨至申请人。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新引进领军人才续领安家补贴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在申请公示通过或资格复核通过期满一年后提出。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如续领补贴前更换工作单位,需重新提交规定的材料。
六、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现场办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
1.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2.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1)预约方式
无
(2)办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3)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4)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无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手机“优粤佛山卡APP”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
七、收费项目信息
无
八、咨询监督
0757-12345
0757-82309090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1.享受期限到期;
2.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3.不按合同履约;
4.已经退休;
5.违法违纪;
6.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评定资格条件的,除依法追回违规所得外,用人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请本市所有的人才相关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与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扶持项目性质、内容相近时,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
十、常见问题
申请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需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引进的外籍人才需要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吗?
需要,具有中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才除外。
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2018]325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4)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在引进期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
在哪里可以申请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
申请人可下载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了解相关资料及进行申报;用人单位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电脑端管理后台进行申报(管理后台地址:https://ggfw.hrss.foshan.gov.cn: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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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12345、佛山发布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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