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300108)因未按规定披露多起重大诉讼被处罚,索赔诉讼启动
吉药控股(300108)因未按规定披露多起重大诉讼被处罚,索赔诉讼启动
2022年12月9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药控股、*ST 吉药,证券代码:300108)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2〕3 号)。证监会拟决定: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吉药控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吉药控股及其子公司因融资租赁、担保、 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事项,发生重大诉讼6起,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为 80,401.9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3%,吉 药控股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吉药控股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吉药控股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吉药控股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在2020年8月16日至2021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吉药控股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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