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上亿元转贷或无真实交易背景 曾为“老赖”提供资金周转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青云/研究员 映蔚 洪力/编审
近年来,智能制造在全球蔚为风潮,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沪光”)或也“不甘落后”,将“智能化制造、智能化管理”视为未来发展目标。且此前昆山沪光曾获得“江苏省智能工厂”称号、被认定为“江苏省线束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一时间风光无两。
“殊荣”背后,昆山沪光的“转贷”问题或险象环生。其曾通过关联方“转贷”上亿元资金,但该关联方或并无实际业务,“转贷”或无真实交易背景,其中是否涉嫌“骗贷”?尚未可知。不仅如此,昆山沪光通过上述关联方为“老赖”公司提供资金周转,其中的交易是否“另有隐情”?与此同时,其采购数据与“官宣”矛盾之余,其还向数家“零人”公司进行销售或采购,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存疑。
一、通过关联方“转贷”上亿元资金,或无真实交易背景涉嫌“骗贷”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研究发现,昆山沪光曾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该关联方当期营收的比例一度高达九成,作为该关联方的大客户,昆山沪光或担任“举足轻重”的角色。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即2019年9月26日,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德可”)控股股东为王南钦,持股比例为100%。王南钦系昆山沪光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成成的岳父,昆山德可为昆山沪光的关联方。
2016-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昆山沪光向昆山德可采购材料及劳务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491.1万元、4,244.51万元、3,618.51万元、975.06万元,占同期昆山德可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92%、54.68%、91.99%、73.29%。
由上述可见,报告期内,昆山沪光向昆山德可的采购金额占同期昆山德可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五成,2018年占比更是超过了九成。昆山德可的营业收入或对昆山沪光构成“依赖”,同时又作为昆山沪光的关联方,昆山沪光或可对其施加影响。
而令人唏嘘的是,昆山沪光曾通过昆山德可“转贷”上亿元,或通过昆山德可进行“骗贷”。
据招股书,2016及2017年,昆山沪光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由贷款户转至昆山德可,昆山德可收到后通过昆山市张浦镇信恒华泰五金模具厂(以下简称“信恒华泰”)转回昆山沪光,金额分别为2.21亿元、2.28亿元。
然而这两笔“转贷”或并无真实交易背景。
据招股书,2016-2017年,昆山沪光对昆山德可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491.1万元、4,244.51万元。两笔采购金额均不足5,000万元,但两笔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均逾2亿元,即昆山沪光向昆山德可的采购额远低于其通过受托支付获得的贷款资金,由此看来,昆山沪光此番“转贷”,或并不存在真实交易背景。
另一方面,据招股书,王建根曾担任信恒华泰的经营者,信恒华泰已于2017年7月24日注销。而王建根曾担任昆山沪光的主管,现担任昆山沪光的董事和财务总监。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及之后,昆山沪光未再与昆山德可发生除业务关系外的资金往来。且信恒华泰注销前并无实际业务。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信恒华泰成立于2012年4月18日,2016年,信恒华泰的从业人数为2人。
也就是说,2016-2017年,昆山沪光通过昆山德可及信恒华泰“转贷”上亿元资金,而同期其对昆山德可的采购金额却远低于受托支付贷款金额,且信恒华泰在转贷完成后“匆匆”注销,昆山沪光转贷背后的交易真实性又如何?个中是否涉嫌“骗贷”?尚未可知。此外,昆山沪光还曾向“老赖”提供资金周转的情形,同样值得关注。
二、曾为“老赖”提供资金周转,或助力“骗贷”
问题不止于此,昆山沪光还曾通过关联方信恒华泰为其他公司提供资金周转,其中便存在“老赖”公司。
据招股书,2015-2016年,昆山沪光均为昆山瑞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电器”)提供资金周转,周转金额分别为1,380万元、1,200万元。
周转方式为昆山沪光为瑞华电器提供借款以偿还其银行贷款,同时瑞华电器向银行申请续贷,续贷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方式支付至信恒华泰,并由信恒华泰将资金转回给昆山沪光。
且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信恒华泰于2017年7月24日注销,注销前并无实际业务,2016年年报显示其从业人数为2人。
这意味着,瑞华电器向银行申请的续贷资金却受托支付给无实际业务、从业人数寥寥无几的信恒华泰,其间或并不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而且,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瑞华电器曾三次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0年1月8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瑞华电器再次被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且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2018年1月16日,瑞华电器因未支付苏州市甪直富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货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上述表明,昆山沪光曾为瑞华电器提供资金周转,“帮助”其顺利从银行续贷,而续贷资金受托支付给昆山沪光关联方信恒华泰,且信恒华泰在注销前无实际业务,如何支撑起真实交易背景?
在昆山沪光通过信恒华泰为瑞华电器提供资金周转后,瑞华电器频频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现沦为“老赖”。如此一来,昆山沪光或为瑞华电器“骗取”银行贷款“助力”,而昆山沪光给瑞华电器提供“便利”的同时是否从中获利?不得而知。
三、采购额与“官宣”矛盾,与“零人”公司交易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问题还未结束,昆山沪光的采购数据与“官方”数据信披不一,采购额真实性存疑。
据招股书,2015-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昆山市张浦镇莱盛线料加工厂(以下简称“莱盛加工厂”)均为昆山沪光的外协企业之一,昆山沪光向其采购波纹管、PVC管、热缩管加工,采购金额分别为123万元、121.91万元、72.15万元、53.59万元、27.39万元。
然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5-2017年,莱盛加工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万元、48万元、45万元,对比招股书中披露的同期昆山沪光对其采购金额,分别少了73万元、73.91万元、27.1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7-2019年,莱盛加工厂三度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而被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2020年6月12日仍未被移出。
上述情况表明,昆山沪光的外协企业莱盛加工厂连续三年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2015-2017年,莱盛加工厂在年报中披露的全年营收却远低于昆山沪光当年度向其采购的金额,昆山沪光的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不仅如此,昆山沪光还向“零人”公司采购上百万元劳务。
据招股书,2017-2018年,昆山沪光向昆山立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立业”)采购劳务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15.96万元、196.96万元。
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的昆山立业,成立之时为昆山沪光的关联方,2017年12月,昆山沪光关联人朱康平、刘丽将昆山立业80%股权无偿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徐四宝。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昆山立业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且徐四宝持有昆山市金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工贸”)90%的股权,2019年,金鸡工贸的社保缴纳人数也为0人。
在成立仅1年时间内,昆山立业就向昆山沪光销售劳务逾百万元,且其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昆山沪光的采购数据真实性或“打折”。
无独有偶,昆山沪光还向“零人”客户销售货物,其销售数据真实性存疑。
据招股书,2017年,昆山沪光向合肥诚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丰电子”)销售护套、电器盒、卡扣、扎带、端子,销售金额为360.68万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诚丰电子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2016-2018年,诚丰电子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2017年,昆山沪光向常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的公司销售逾300万元货物,其销售数据真实性是否存有“水分”?尚待考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昆山沪光未来又将如何“破局”?仍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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