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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生女后分手,保姆代养孩子6年!法院判了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6 阅读数:人阅读

 

近日,#情侣生女后分手保姆代养孩子6年#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

5年前,一对年轻情侣同居后生下一名女孩小花,却在聘请保姆照顾后当起了“甩手掌柜”:既不过问孩子成长,也不支付抚养费,还一直拖欠着保姆的工资……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由民政部门提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案件,撤销了亲生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保姆为女孩的监护人。

父母将女儿丢给保姆,6年不闻不问

小花今年6岁,系屈某、易某同居期间所生女儿。2018年2月,屈某聘请马某为保姆,并将10个月大的小花交由马某接回家中代为照顾,约定每月支付工资3500元。不久后,两人分手,在支付马某3个月工资后,屈某、易某两人便一直以“已经分手”“没钱”等理由拒绝支付工资也不接走小花。

2018年12月,屈某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看着年幼的小花,马某于心不忍,便自行垫付小花所需生活费并代为抚养照顾至今。期间,马某还自行垫付费用将小花送至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为避免小花受到幼儿园小朋友的排挤和嘲笑,马某始终与小花以母女相称。

屈某于2021年9月刑满释放,屈某、易某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小花接回抚养,亦不支付马某多年代为抚养照顾小花的费用,也未前去探望。

马某多年来为照顾小花一直没有上班,自己家中也有两个孩子,经济压力很大。2022年7月,马某向垫江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22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由屈某、易某支付马某代为抚养照顾小花的费用,但二人拒不支付。

保姆申请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

民政局、法院、检察院予以支持

眼看小花马上该上小学了,马某担心因为小花一直没有户口而无法入学。2023年2月,马某向垫江县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垫江县民政局向垫江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屈某、易某的监护人资格。垫江县民政局同意第三人马某担任小花的监护人,2023年4月,申请人垫江县民政局向垫江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被申请人屈某、易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第三人马某担任小花的监护人。垫江检察院支持起诉。

垫江法院审理认为,屈某、易某相互推诿履行抚养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第三人马某虽与小花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更无法定抚养义务,且在未获得绝大部分报酬的情况下,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之情,将小花视为己出,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并自愿要求承担监护责任,其行为既值得肯定和赞扬,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有利于小花的学习和成长角度出发,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屈某、易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第三人马某为小花的监护人。

律师: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

亲生父母应继续支付抚养费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整律师指出,民法典为法院判决保姆马某为小花的监护人提供了法律依据,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案中,小花亲生父母长期对小花不闻不问,属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小花亲生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是否还需要承担之前未支付以及后续的抚养费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艳华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37条、1071条等规定,屈某和易某应承担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前后的抚养费,且通常情形下应支付至小花十八周岁时止。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是法定关系,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屈某和易某在监护人资格撤销前、撤销后都应支付抚养费用。

#情侣生女后分手保姆代养孩子6年#这一话题也引发了网友讨论,除了对小花的亲生父母“生而不管”表达愤怒之外,网友们纷纷为保姆点赞,称其是“孩子的保护天使”。除此之外,还有网友质疑亲生父母的行为是否涉嫌遗弃罪。

刘艳华律师分析,父母拒不支付抚养费虽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但不影响子女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如经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仍不支付的,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艳华律师建议,从家庭情感的角度考虑,家长在决定生育前应做好心理和经济准备,给孩子提供有爱、健康的成长环境。除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以外,还应当注重孩子心理健康,为孩子提供足够多的陪伴。

王整律师表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实践中存在着屈某、易某这样的父母,在其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时候,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另行指定监护人。若监护人有更加恶劣的拒绝履行监护义务、扶养义务行为的,则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遗弃罪,属于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黄美玲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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