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速看中国电力体制改革30年
30年四步走,中国电力改革由政企合一的垂直一体化经营过渡到厂网分开,再由发电侧多元化竞争逐步向售电侧市场化过渡。
第一步,集资办电(1985-1997 年):
80年代末,我国经济蓬勃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力系统无法满足高增的电力需求。国务院推行政策引导,一方面鼓励国内多元化资本投资发电侧,另一方面允许外商参与集资办电,解决资金和设备的短缺,全国出现众多电力投资企业。
第二步,政企分开、厂网分开(1997-2002 年):
1997 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标志我国开启了以政企分开为目标的新电力体系改革,2002 年国务院出台电力市场化改革措施,在发电侧形成了以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五大国企为主、民企为辅的市场竞争格局,输配电侧则由国网及南网经营保障。国有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实现分离。
第三步,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15 年):
2015年3月,中发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为新一轮电改定调,同年下发六个配套文件推进建立输配电价机制、引入多元化售电主体、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组建电力交易中心等电改核心任务,这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围绕着电力市场化的体制架构基础已初步建立。
第四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化建设阶段(2021 年):
202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1439 号文”)1,推动燃煤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至 20%;全面取消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2022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18 号文”)2,明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 2025 年初步建成,到 2030 年基本建成。
经历30余年积累,从决策层下决心改革开始,到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及各种类型的售电公司成立,再到各省输配电价核定结束,我国已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市场化体制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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