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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收问询函:是否存在利用信披迎合热点炒作股价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6 阅读数:人阅读

 

引力传媒(603598)5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与北京澜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澜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合作共利原则,面向内容及营销领域共同布局基于AI2.0时代的AIGC轻量化模型及产品应用。

5月10日、5月11日,引力传媒连续两个交易日呈现涨停走势。截至5月11日收盘,引力传媒报于14.29元,上涨1.3元,涨幅为10.01%。

5月11日,上交所向引力传媒下发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

据引力传媒公告,公司与北京澜舟将围绕引力传媒旗下主营业务,依托北京澜舟的AI大模型等关键技术,共同探索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具体包括:合作研发创新型AIGC轻量化模型及产品应用。即双方先行在营销文案、视频脚本等文本生成场景研发AIGC产品;双方未来将在文生图片、文生视频等多模态生成式AI方面共同探索和进行技术储备,技术成熟之时在创意图片、创意视频场景中进行落地。基于AIGC的业务类型日趋丰富,双方将继续共同探索AIGC在其他业务场景创新模式,共同开展相关产品研发及生态合作。

公告显示,北京澜舟是一家业界领先的认知智能公司,致力于以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为基础,为全球企业提供新一代认知智能平台,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近年来,北京澜舟在其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孟子轻量化预训练模型”基础上,进一步融入了类ChatGPT的底层关键技术,在AIGC技术生成内容等方面沉淀了众多技术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澜舟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其实缴资本仅5.56万元。

有鉴于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引力传媒结合公司与北京澜舟各自主营业务及产品,说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所指向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实现路径,说明本次协议是否具备实质约束效力,是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并就相关合作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同时,引力传媒需要结合北京澜舟AI相关的具体产品、应用情况、已实现的收入规模、已获得订单、行业内竞争地位、相关技术所处发展阶段等,说明公告相关表述是否具有客观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夸大性、误导性陈述,是否相关规定。

引力传媒的公告显示,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于2023年5月9日签署于北京市海淀区,5月10日盘中,即有媒体报道相关事项,公司股价随即涨停,盘后公司方才发布公告。

另外,引力传媒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及2023年2月22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罗衍记及蒋丽合计拟减持18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尚余1567.15万股未完成,占公司总股本的5.85%。

对此,上交所要求引力传媒核实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背景、提议人、沟通过程、主要时间节点及参与人员;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核实在公告前出现相关媒体报道的原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公平,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公司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截至目前的减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披迎合热点炒作股价及配合相关人员减持的情形,本次合作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约定或安排。

5月11日盘后公布的龙虎榜数据显示,当日买入引力传媒金额最大的前5名营业部是国泰君安成都北一环路营业部、上海证券上海分公司、华鑫证券上海新闸路营业部、财通证券绍兴上虞江扬路营业部和万和证券北京分公司。卖出引力传媒金额最大的前5名营业部是浙商证券江西分公司、光大证券西宁五四大街营业部、机构专用、安信证券佛山南海桂城灯湖东路营业部和国泰君安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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