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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法院不予支持!应莹发飙:判决啼笑皆非,愤怒而无奈,人在做天在看,将继续上诉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6-02 阅读数:人阅读

 

徐翔和应莹的离婚案终于宣判了!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自己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法院的判决是:原告应莹要求与被告徐翔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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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应莹决定起诉离婚。4月2日,徐翔妻子应莹向媒体提供了离婚起诉状,其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四点诉讼请求:判令应莹和徐翔离婚,判令双方所生之子由应莹抚养,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诉讼费由徐翔承担。

起诉书显示,应莹与徐翔相识于1998年,当时她19岁,徐翔21岁,两人于2000年左右确立恋爱关系,2004年1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被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徐翔长期被关押,应莹只能独立抚养孩子,生活困难,致夫妻关系失和,现要求离婚,孩子的抚育权、财产依法处理。

应莹曾发文称,徐翔案发后,自己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亿元的资产都受到查封,这包括泽熙系公司的资产、徐翔父母名下以及夫妻二人名下的所有资产。应莹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判决的时候,违法所得大概是93.37亿元,这是同案三个人的违法所得,这个已经没收了。

应莹从2019年3月底递交起诉状要求离婚到今天拿到判决书,历时整整四年。徐翔妻子应莹对判决表示不满,她认为自己和徐翔在2019年8月开庭时都当庭表达了离婚的意愿;去年年底在上海第二次开庭时我们双方仍一致要求离婚,黄浦区法院却依然做出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

应莹称法院违背自己的意愿由法官做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来继续拖下去,令自己感到愤怒而又无奈。应莹还称,在离婚诉讼期间,青岛中院的原执行法院刘伟和现执行法官于江涛无视《民法典》,不依法分割,多次野蛮执行自己家庭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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