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四证”相互关系详解
在“军工四证”相互关系解读之前,首先纠正一个从2017年10月份以来出现的一个错误提法:军工三证。
“军工三证”的提法是对2017年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出台的“两证合一”政策的严重误读误解,而且是咨询辅导机构低层次低水平的误读误解。“两证合一”不是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合为了一个证书,而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审核审查、同时发放证书,证书依旧是两个。
当你耐心地阅读完以下的所有内容后,就恍然大悟了。
下面,我就来详细地解读一下“军工四证”之间的复杂关系。
1、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常也简称国军标证书)
这个证书可以先行取得,也可以在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时与承制资格证书同时取得。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这个证书与“国军标证书”一样,可以先行取得,不受其它三证制约。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申请取得这个许可证的前提是要先行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分A类和B类,A类意指为军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专门性的,B类意指为军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通用性的,通常也称为“军选民用”或“货架式”产品或服务。
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包含的产品或服务有以下三种情况:
01非涉密的A类产品或服务
“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以同时先行取得,不需要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02涉密的A类产品或服务
需要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后,“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可以同时取得。
03需要许可的A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和产品
需要先行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申请取得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取得,则需要先行取得国标或相关行业质量体系证书后方可申请,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各类证书无关联。
以上就是“军工四证”取得过程中相互之间交错复杂的关系,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理清思路,给大家带来帮助,不妥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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