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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谷财富最新情况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30 阅读数:人阅读

 

银谷财富案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发布通报显示,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发布通报显示,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通报指出,凡是向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出借资金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的,请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报案书(需写明每一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业务员姓名电话等信息)、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 -张A4纸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所使用的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银谷在线APP内详情截图(没有也可、尽量提供)等资料,到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取证。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营业部长、团队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报发布至日内30日内,应将自己在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返点钱、佣金、好处费、提成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指定账户。

通报强调,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资金前需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主动配合调查,并核实需要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通报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通报“银谷财富”案情况,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并于20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全力开展。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其他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在银谷财富的立案通报发布后,截至目前,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尔滨等地警方已接连发布“银谷案”通报。线下门店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各自投资门店所在地分县局经侦大队咨询报案事宜。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微信登录“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在线报案。

需要指出的是,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此前通报显示,按照公安部案件管辖规定,该案由北京市公安机关主办,并对资产进行处置。这也表明,银谷在线和银谷财富在全国各地分公司和门店的涉案情况,均将由当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查处。

来源: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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