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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出台若干个税征管制度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30 阅读数:人阅读

 

海南新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学习大会(公益)

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和2日(星期天)

据中国财税浪子了解,除了在11月4日征求意见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规定》以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会发布若干部具体的个税征管制度,比如预扣预缴管理办法、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欢迎大家前来参与本次公益活动!

12月1日 上午  8点30-12点

12月1日下午   1点半-4点半   会后集体海边徒步比赛

12月2日上午   8点半-11点半

12月2日下午   1点半-四点  

主题:

学习内容:

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新法律新法规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聚焦个人所得税法的13大变化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寻找个税核心问题的操作细则

三、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解开专项附加扣除的谜团

第二部分  个人所得税重大制度创新与实务操作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制度及其操作

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及其操作

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及其操作

4、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制度及其操作

5、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制度及其操作

第三部分  个人所得税经典案例与纳税筹划 

第四部分 新个人所得税法典型问题解答与现场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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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参会同学发放学习手册一本、抽奖奖品

会务组:王骏18910380944、王书红、胡超平、王淑红、王爱红

报名代收费用:380元(含1日午餐、2日午餐和1日晚餐、会场茶歇费用、资料印刷费等。这部分费用将转给会议酒店及相关机构。教师费用和场地费用不通过报名费用列支,无需向群内参会人员分摊,由王骏个人承担。)报名从速。如果在10月30日晚22点以后报名,群友加收100元额外报名费。全部报名会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过时不候。

报名范围:新个人所得税法学习甲乙两个群、V123679C七个群、F8群、企业所得税2018、增值税2018。

本次活动仅限中国财税浪子群友参与,不对任何非群友,报名缴费一律通过司库王书红、王淑红、王爱红收取。接受报名时报名人会严格审核报名人是否群成员,并将报名人员名单公示。报名缴费进入

本次会议小群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未参会不退报名代收费用。

参会人员需在现场签署安全责任书,未签署安全责任书的视为未参加本次活动。安全责任书由胡超平统一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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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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