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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品牌铂德指自媒体恶意诽谤,新国标背景下“通配侵权论”将逐步明晰古代有种刑罚叫“髡刑”,无疼痛却很屈辱,如今现代人却天天做

作者:三青 时间:2023-05-19 阅读数:人阅读

 

随着《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目前,市场上主要电子烟品牌包括悦刻、铂德、魔笛、千慕、迷睿、本雾、YOOZ等。

在政策监管趋严、新国标倒计时的背景下,各品牌商直接竞争更加激烈。

9月9日,电子烟品牌铂德在官网发布《严正声明》,指出北京新酷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蓝洞新消费”公号于2022年9月5日和6日刊登的2篇文章在没有任何客观事实依据和证据的情形下,曲解现行监管政策,误导社会公众,恶意诽谤铂德的“盛世小黑弹”产品侵犯某竞品厂商的权利,恶意诽谤铂德在“违规情形”下通过国标技术审评。

铂德表示,已经聘请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曲解误导、恶意诽谤行为进行了网页公证等证据保全措施,并将会采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动。

天眼查显示,北京新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旗下“蓝洞新消费”介绍为关注新消费领域的新生态、新产品,但从发布的内容来看,该公号及官网更多集中在电子烟报道。此外,新酷科技还对外投资2家公司,包括持有武汉如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如雾”)9%的股权,武汉如雾旗下如雾喜悦定位于电子烟渠道品牌,通过连锁门店销售电子烟产品。

据了解,在铂德声明中,“蓝洞新消费”公号中主要质疑铂德的产品是侵权产品,认为铂德烟弹产品因通配过审国标违规。

当前,距离电子烟新国标正式实施还剩20天,电子烟市场“通配产品过审国标”也一度成为关注焦点。何为通配产品?“通配产品”并非法律名词,主要指“由第三方生产兼容该品牌的产品”换言之,即A品牌手机不仅能使用自家品牌的充电器,还能使用B品牌充电器。

在电子烟行业来说,电子烟产品包括烟杆和烟弹,一根烟杆可以多次使用,而烟弹作为消耗品,需要经常更换。对电子烟生产商来说,烟弹销售才是营收核心,如A品牌的电子烟弹能在A、B、C多个品牌正常使用,即为电子烟行业的“通配”。

2022年4月,烟草局接连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三项法规,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是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应当通过技术审评。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这里的“通过技术评审”,即为争议的“过审国标”。为实现电子烟的技术评审,《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第六项申请资料第(三)部分补充说明提到:“新增全新烟弹或烟具产品的申请时,需填报与其适配的产品。适配产品可选择自有产品或非自有产品。适配产品若为自有产品,且已完整填报申请资料并保存,可直接在适配产品列表中勾选该产品项。如适配产品也是待申请的新产品,则需按步骤先填报适配产品的所有申请资料并保存,然后继续完成主报产品的其余申请资料。选择非自有产品作为适配产品时,还需上传该产品被许可适配的授权书。”

回溯中国电子烟监管历程。从2017年开始逐步制定《电子烟烟液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短短5年时间,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正式形成法律法规,伴随《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将有序推进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在新国标大背景下,争论“通配”意义已不大,而如何在标准下做好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消费者自会给出答案。如今,行业纳入监管全面合规,正是让电子烟回归烟草行业本质的历史性转型期,“通配侵权论”这一诞生于野蛮生长时期的说法也将逐步明晰。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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